摸準了他的個性,故意在會客時攤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來真是一團混亂。
為什麼哭得這樣傷心?是為了讓對方心裡好過些,表示自己也在這段感情中認真過?抑或者是這真是痛苦的決定?
女人的眼淚很是厲害。
浩宇反倒是該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淚人兒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說什麼地說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邊假裝沒事人一樣閒晃。
到處都是親人相聚的感人畫面,我向長官巡視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沒人跟我行禮。
終於捱到了他們談完。浩宇過來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沒再說什麼。
“你一定要這樣嗎?”回程的路上,心裡一股悶氣,聲音便有些嚴厲,接著又想她愛上的是我啊,口氣便又和緩了下來:“我意思是說:反正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過兩個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時候再說。”
“不行,再不說就來不及了,我一定要說清楚,我才能夠再去愛另一個人。”
雖然這樣的愛情似乎幾近於精神潔癖,不過也頗令人欣賞。
“我……”雖然被人暗戀的感覺不錯,但搶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總該說些什麼話吧!
可是我應該說些什麼呢?
“什麼?”她偏過頭來。眼睛裡還有些血絲,鼻子也還紅紅的,原來女人痛哭完的樣子是醜的。
我的腦袋像中了病毒的電腦,一堆亂碼,卻跑不出該有的正確程式。
自己有沒有喜歡過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第一次遇見清清,是在學校旁邊的撞球間。
由於我的球打得很爛,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時間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時間還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邊,她的手不經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實她最美麗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穌的,柔弱無骨似的,像洋蔥般的光滑,細細的五跟手指頭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從沒想過一個女人的手可以美到這樣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掛在椅背上,假裝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兩個椅背,兩條垂掛的手,靠得很近的兩隻手。
撞球碰撞進袋的聲音顯得很乏味,空氣滯塞的地下室中,煙味和人氣相混變成了一縷縷的煙,凝聚又飄散,一切都變得有氣無力。
她的身體幾乎是完全放鬆地陷在椅子裡。
大概是坐久了很無聊,她雙手一撐從椅子上起來,有千分之一秒的時間,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電流嗎?
原來男女之間會有觸電的感覺是真的。'
一絲酥麻的感覺從右手掌的小指側邊,沿著手臂的邊緣滑上肩頭。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嚴格說起來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後一切變得沒有任何意義。
不管我的手有沒有剛好在她的手旁邊,不管她的手有沒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應該跟我沒什麼相干。
那時的我下了那樣一個結論。
現在我應該怎麼對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會愛上我,其實我早在第一次見到你時就已經愛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劇的臺詞。
“別難過了,他會原諒你的,最後他會祝福我們。”
也蠢!我連自己會不會愛上她,都不清楚。
也許等浩宇當完兵,他們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擇,我應該讓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