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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摸準了他的個性,故意在會客時攤牌,而不等到他放假的吧?

接下來真是一團混亂。

為什麼哭得這樣傷心?是為了讓對方心裡好過些,表示自己也在這段感情中認真過?抑或者是這真是痛苦的決定?

女人的眼淚很是厲害。

浩宇反倒是該要安慰她似的,把哭得像淚人兒般的清清拉到一旁,不知說什麼地說了好久。

我只能在旁邊假裝沒事人一樣閒晃。

到處都是親人相聚的感人畫面,我向長官巡視一般地走了一圈,只是沒人跟我行禮。

終於捱到了他們談完。浩宇過來拍拍我的肩膀,倒是沒再說什麼。

“你一定要這樣嗎?”回程的路上,心裡一股悶氣,聲音便有些嚴厲,接著又想她愛上的是我啊,口氣便又和緩了下來:“我意思是說:反正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可以等到他退伍嘛!再過兩個月他就退伍了,可以到時候再說。”

“不行,再不說就來不及了,我一定要說清楚,我才能夠再去愛另一個人。”

雖然這樣的愛情似乎幾近於精神潔癖,不過也頗令人欣賞。

“我……”雖然被人暗戀的感覺不錯,但搶好友的女友似乎不太道德。我總該說些什麼話吧!

可是我應該說些什麼呢?

“什麼?”她偏過頭來。眼睛裡還有些血絲,鼻子也還紅紅的,原來女人痛哭完的樣子是醜的。

我的腦袋像中了病毒的電腦,一堆亂碼,卻跑不出該有的正確程式。

自己有沒有喜歡過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第一次遇見清清,是在學校旁邊的撞球間。

由於我的球打得很爛,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時間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時間還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邊,她的手不經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實她最美麗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穌的,柔弱無骨似的,像洋蔥般的光滑,細細的五跟手指頭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從沒想過一個女人的手可以美到這樣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掛在椅背上,假裝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兩個椅背,兩條垂掛的手,靠得很近的兩隻手。

撞球碰撞進袋的聲音顯得很乏味,空氣滯塞的地下室中,煙味和人氣相混變成了一縷縷的煙,凝聚又飄散,一切都變得有氣無力。

她的身體幾乎是完全放鬆地陷在椅子裡。

大概是坐久了很無聊,她雙手一撐從椅子上起來,有千分之一秒的時間,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電流嗎?

原來男女之間會有觸電的感覺是真的。'

一絲酥麻的感覺從右手掌的小指側邊,沿著手臂的邊緣滑上肩頭。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嚴格說起來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後一切變得沒有任何意義。

不管我的手有沒有剛好在她的手旁邊,不管她的手有沒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應該跟我沒什麼相干。

那時的我下了那樣一個結論。

現在我應該怎麼對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會愛上我,其實我早在第一次見到你時就已經愛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劇的臺詞。

“別難過了,他會原諒你的,最後他會祝福我們。”

也蠢!我連自己會不會愛上她,都不清楚。

也許等浩宇當完兵,他們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擇,我應該讓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