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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重要的大事。

第一件大事:今天是期末考的最後一天。

第二件大事:芷婷留言說要跟我分手,約在下午。她真是下體貼,再 怎樣也應該等我考完期末考再告訴我,現在我哪有心情讀書呢?

第三件大事:晚上,要和網友“白文鳥”見面。

通訊半年的“白文鳥”要約我見面,居然在女朋友要跟我分手的同一天,當初要是知道芷婷今天要和我分手,就不會答應跟“白文鳥”在今天見面了。我一定要改時間!

“白文鳥”還是不線上上,她說她一向十二點就會上床睡覺,看來沒希望另約時間了。

如果見面,不知道你會是什麼樣的人?那時她是這麼說的。

好啊!那就見面吧!於是我就爽快地答應了。

我平時不是這麼爽快的人。

芷婷應該還沒睡,打電話給她,手機關機,電話沒人接,她一定是把電話線拔掉,她老是這樣,不想接我電話時就這樣。

她怎麼會想跟我分手呢?

我努力的回想,我最近沒做什麼事惹她下高興,真是奇怪。

真的搞不清楚,會不會她只是鬧脾氣?

用冷水洗把臉,“行政法”還沒看完,我痛恨“行政法”。用眼睛盯著它,希望眼睛可以變成掃瞄機,直接把法條掃瞄進大腦。

行政程式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規定: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行政程式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規定: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

行政程式法第一五三條規定……

手機忽然響起,是阿盛。

“你三更半夜打電話給我幹麼?”

“是你叫我四點半打電話給你的,你說你一定會睡著,要把你叫醒。”

“喔,我現在醒了。”我揉揉眼睛,我真的睡著了。“那謝謝了,我掛電話了。明天見,喔不,早上見。”

“喂,你晚上真的要和‘白文鳥’見面?”

“對啦!”

“她三十五歲耶,你和三十五歲的網友見面幹什麼?你是下是法條背太多,腦筋打結了?”

“你才腦筋打結呢!平時幼稚的小女生,遇到的還下夠多嗎?”說這

句話時,我忘記我自己也跟他們差不多幼稚,而芷婷也是。

“老不老沒關係,重要的是不能太醜。我教你,你先躲在柱子後面,然後偷看她長什麼樣子,如果是‘恐龍’的話,就立刻‘落跑’。”

“回去看你自己的書啦!”

“別說我沒教你喔!”

我掛完電話,才真正清醒。

“白文鳥”三十五歲,我二十一歲,這樣聽起來真的有些怪。女大男 小,就是不太順耳。

如果我三十五,她二十一歲,這樣聽起來就好多了。

其實誰三十五歲,誰二十一歲,並不非常重要。

重要的是她在交友網站上的名字叫“白文鳥”,而我喜歡這個名字。

我把課本闔起來,伸了個懶腰。

反正已經天亮了,也不必睡了。開啟電腦,進入交友網站,Key上“白文鳥”的暱稱。

心情留言有178篇,回覆指數:90%,我想她依然寂寞。

我把滑鼠栘到第89篇留言——

天氣逐漸炎熱起來,早晨一起床,推開窗戶,深吸一口氣:空氣中有些許初夏的氣味。

我看了放在視窗旁的鳥籠,“白白‘橫躺在鳥籠中,一動也不動,雪白的羽毛沒有一絲光澤。

我看了許久後,明白它已經死了,卻還不想承認這個事實。

“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