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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對於不同時間發生的兩期事件,需要分別鑑定嫌疑人當時的精神狀態,並不能混為一談,這也是司法鑑定的原則。

田琦在向劉豐行兇時,目的明確、動機清晰,而且是直奔目標。他說出了要殺劉豐的理由,而且知道自己要刺殺的物件,並沒有襲擊旁邊的醫護人員,從病房裡衝出來直接就跑向劉豐的辦公室,中途在走廊上撞倒了兩個護士,也沒有理會她們。

在這一突發事件中,劉豐起初並不在場,是田琦特意去找他的,這是一個關鍵因素。

這說明田琦的目的、動機、行為是完全一致的,他當時完全能分辨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很清楚自己要做什麼、在做什麼、該怎麼做。這在司法鑑定中,就算他有精神病,也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只有專業人士才能理解原因。

聽完丁齊的解釋,佳佳眯起眼睛道:“可是他想殺我爸的理由,竟然是我爸說他有精神病。無論讓誰來看,這都是隻有真正的精神病才能幹出來的事!”

丁齊接著解釋道:“正因為他有精神障礙,所以才會有這麼荒謬的殺人動機。但是動機再荒謬,其意識的內在邏輯也是清晰一致的。他當時並不是沒有行為能力,只是變態而已,而變態在司法程式中從來都不是免罪的理由。哪怕是精神病人,也並不是每時每刻都喪失行為分辨與控制能力的,這才有必要做司法鑑定。”

佳佳:“你們不都是鑑定人嗎,那就再做一次司法鑑定,把他給抓起來啊?”

丁齊嘆了一口氣:“可是導師不願意這麼做,甚至不想談這件事。後來我也想通了,導師確實有他的顧慮”

做出一個決定,要想到其後果,假如劉豐真的這麼做了,就等於自己把這件事鬧大了,社會輿論會有怎麼樣的反應?絕大多數普通人可不是丁齊這樣的鑑定專家,可以預見種種非議將鋪天蓋地而來。

絕對有人會認為,因為田琦有背景,殺了人可以不用槍斃,因為專家鑑定他有精神病。他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大眾不清楚,反正專家這麼說了,法庭也這麼判了,說不定鑑定專家也被買通了。

結果倒好,田琦又把負責鑑定的專家給捅了,這種事情,好像只有真正的精神病才能幹得出來,說明專家的鑑定應該是對的!但被捅的專家又提出再進行精神鑑定,竟然得出來和上次不一樣的結論,田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專家的鑑定意見也太扯淡了吧,想怎麼說都行!刀子捅在別人身上的時候,就收好處幫著罪犯脫罪,等刀子捅到自己身上了,又馬上就變了臉。

可以想象,假如這種訊息出現在上,劉豐會承受怎樣的壓力,會受到多少人的嘲笑和謾罵?這不僅會使整個行業蒙羞。假如這樣出了名,劉豐恐怕斷送了自己人生成就以及社會地位,不僅很難再翻身,而且一輩子都可能帶著恥辱的罵名。

做科普、談專業?對不起,你不知道罵你的人是誰、出於什麼目的。在社會矛盾和現實壓力都很大的情況下,很多人談論熱點事件時,往往只是為了自我宣洩。不能說結果一定會這樣,但絕對有這種可能,這是可以預見的。

佳佳倒吸一口冷氣道:“聽你這麼一說,後果恐怕還真是這麼嚴重你們這個專業真是太複雜了,繞來繞去,結果把自己都繞進去了!”

丁齊苦笑道:“這些我都能想得通,但我更擔心另外一個問題,假如田琦有一天從安康醫院跑出來了,導師的安全還是會受到威脅”他將自己的判斷講了一遍,這種擔心並非沒有道理,而是很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佳佳的神色凝重起來,抓住了丁齊的胳膊,指尖都掐進了肉裡:“你明明都知道,那還不想辦法?先別管那麼多了,還是我爸爸的人身安全要緊,讓那個人承擔刑事責任,送去槍斃就是!”

丁齊又搖了搖頭:“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