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荒廢已久的學業。
不過為了早日還清欠下的債務,她不顧姚媽的反對,堅持在她主持的夜總會打工,當個遞茶水、毛巾的小妹,以求多少賺點錢還債。
這樣的賺錢方式當然賺不了多少錢,而且恐怕只是債務的九牛一毛罷了,但這樣至少可以讓她覺得安心,因為這表示她並沒有忘記他施予的恩惠。
雖然他從來沒向她催討過一毛錢,彷佛他借錢給她還債這件事不曾發生過,可是她絕不是個忘恩負義的人,再加上她總盼望著,當有一天她還清他所有的債務之後,她不再覺得有虧欠他什麼時,她能站在平等的地位上提起勇氣向他吐露她的感情。
六年來厲傑從來沒主動關切過張君黛,可是這並不代表他遺忘了他偶發善心下的“二十六歲生日禮物”。
在姚怡的報告中,還有眼角餘光曾瞥到的身影,他知道她的一切,他看見她的成長與益發出落得明媚動人,就像一朵清麗脫俗的水蓮花,在夜總會那堆庸脂俗粉中更顯得出淤泥而不染。
只是她出色的外表並不是只有他看得見,幫中的弟兄、夜總會的客人從他剛把她帶回來的那時起,個個就對她充滿了濃濃的“性趣”,覬覦她的野心昭然若揭,但他們之所以按兵不動,不敢太過造次,全是因姚怡對她保護得固若金湯,再加上知道人是他帶回來的,所以多少有點顧忌。
可是她竟然愚笨得不知該遠離“狼群”,反而逞強的硬要在龍蛇混雜的夜總會中當什麼小妹,然後每個月償還他那一筆小得連塞牙縫都不夠的債務,真不知該稱讚她有骨氣呢,還是該恥笑她不知好歹?
那筆錢他壓根兒就不想要回來,只是她非得要還錢不可,因此他當然沒理由不收,否則豈不傷了她脆弱的自尊與傲氣?
他太清楚她那一切想靠自己、不願積欠他人情債的心態,因為這一點,她跟他很像。
他自十八歲出來闖蕩,即憑藉著他過人的勇氣、冷靜的頭腦、組織的能力及知人善任的眼光,將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幫派發展成為一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幫派,這完全是他不想寄人籬下的心理在作祟,所以他才會在他媽死後,毅然決然的離開他繼父家,獨自出來闖蕩江湖。
他始終相信人若一輩子依靠別人,就只有看人臉色的份,是不可能有所作為的,唯有自立自強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門。
他不甘當人手下,他就努力讓自己成為一幫之主;他不願意領導的幫派永遠是個不成氣候、被大幫欺壓的小幫,他就想盡辦法讓自己的小幫取大幫而代之。因而厲風幫才會有今時今日的規模,也才能成為臺灣第一大幫,勢力甚至拓展至東南亞一帶。
或許就是因為張君黛跟他在這方面的個性很相似,因此他才會在幫她還了債之後,還將無依無靠的她帶回幫裡。
他還記得當時自己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全幫兄弟譁然,連他自己都感到十分的匪夷所思,不明白向來冷酷無情的自己怎會有如此破天荒的“異行”?
也因此,他將她交給幫中唯一的女性──姚怡之後,就不再跟她有任何的接觸。
他以為這樣做就可以斬斷和她的一切牽連,不必去深思自己破天荒的行為所為何來。
偏偏雞婆的姚怡動不動就在他面前細述她的種種,教他想充耳不聞都難,所以他知道她考上了高中、考上了大學,更知道她在夜總會打工時,有多少不軌之徒對她虎視眈眈。
就當作是他的良心還未完全泯滅吧!
他不能讓她再繼續留在這個不屬於她的地方,唯有離開這裡,她才會有美好的未來,否則她遲早會淪為他們當中的一份子,成為一朵被汙泥覆蓋的水蓮花,這樣的結局是他所不樂見的。
這個決定讓他心中莫名地泛起一抹不捨之情,但他卻不得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