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都賣了,賣了12,000多,黃有才分了6000塊錢。
剩下的給了峰哥和李志強的,
李志強拿了4000,野釣峰哥拿了剩下的2000多。
野釣峰哥夫妻倆還是比較高興的,出來玩了一次海釣,船費一分沒出,還倒賺了兩千塊錢。
這個還是黃有才分配的,一個人吃獨食,肯定是做不長久的。
畢竟釣點,船,油錢,都是李志強的。
李志強和峰哥也釣了一半的魚。
既然餌料的效果這麼好,他準備找時間和李志強商量一下,
以後出去釣魚的分配情況,親兄弟明算賬,況且他們的關係還沒有好到那個程度。
說清楚了,才能長期合作,以免發生不愉快。
黃有才想了一下,他對附近的海域也不熟,自己也沒駕駛證,也沒有船。
就算自己買了船,考了駕駛證,一個人出海也不安全。
最起碼最近一年之內出海,最好是和李志強一起去,大海還是有危險的。
他熟悉情況,又會開船,黃有才只要負責出餌料就行。
以後就算自己買大船了,也還是可以合作的嘛。
他一個人能夠幹成什麼事情呢?這才半天不到,還是餌料少了的情況下。
都賺了6000塊錢,如果早上出發,釣到下午3點回來。餌料充足。
聯絡酒店裡面的人直接來收魚,一天賺兩三萬,問題不大。
當然這是黃有才的理想狀態,最差一天一萬塊錢也是沒問題的。
一年賺個兩三百萬,他就有啟動資金了。
至於到時候是買大船,還是做別的?到時候再說了。
一步一步來,想太多也沒用,現在主要是釣魚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