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是被孩子爹摸透了那幫人性情,次日劉氏果真不止沒有等到公公婆婆到來,連妯娌小田氏也不曾找上門。
別的人不上門求助,她不奇怪,唯獨小田氏這回居然遲遲不替她嫡親弟弟找上門,她就深感不解了。
萬惡淫為首。
自古以來,通女幹作為一種傷風敗俗的行為,一直被人不齒,且還是男女雙方都會受到嚴懲。
面子大,還是兄弟性命更重要?
照她的想法,田家不光是小田氏的孃家,還是她家孩子爹的外家,老太太丟不起這個臉,小田氏應該不會。
怎麼的,田家也會竭盡全力讓兩代田家姑奶奶不管用什麼理由上她家求助,不是出面也會是出銀子。
為此,劉氏還特意找了一個藉口到老兒子書房裡面翻了翻大梁律典裡面的有關奸罪的刑律和處罰。
她是沒記錯。
最早的通女幹刑罰可見於《尚書》,“男女不以義交著,其刑宮。”,可見從周朝起就對通女幹處於嚴懲。
之後改朝換代幾次到了大梁立國,大梁律法又將奸罪恢復到漢時一般分為通女幹、強女乾和居喪女幹。
毫無疑問的,田二狗子那畜生和那婦人妥妥的是雙方自願的,是前者通女幹,還是在刑罰範疇以內。
按大梁刑律通女幹罪,諸女幹者需去衣受罰,俱杖五十大板,杖後收監兩年,有夫者則刑加一等。
這其中的所謂“去衣受罰”就是扒光了衣衫,在縣衙門前讓眾人圍觀打板子,男子還好,婦人的話?
受杖之後婦人基本上無顏苟活了。
何苦呢,如今又無規定婦人一生必須為失去的丈夫守節,還是可以改嫁的,何苦與外男苟合。
劉氏實在想不通怎麼會有如何愚蠢的婦人的同時心裡不免又想到了這婦人是不是有什麼把柄落於他人手中受制了他人。
否則,田二狗子那畜生哪一點值得那婦人自願,至於這“他人”是不是除了田二狗子那畜生以外,還有其他人?
與田二狗子那畜生交好的,在是那畜生在城裡有落腳點的,不作二想,就是顧揚文那個偽君子和大郎那個白眼狼了。
但那個偽君子到底是那畜生的姐夫,總要一點臉面,應該不至於郎舅二人合夥捏住那婦人把柄為所欲為。
如此一來的話,大郎那個白眼狼要是捏住那婦人把柄的話,還讓他嫡親舅舅,那就嚇人了,可他圖什麼?
銀子?
有這個可能。
可他們舅甥行事能瞞得了顧揚文那個偽君子?
劉氏實在不敢在想下去,但願是她想多了,純屬是那婦人姿色一般又水性楊花和田二狗子那畜生有女幹情好了。
聽說那婦人還有年幼的兒子,或許就是不想改嫁帶不走兒子,田二狗子那畜生又給了什麼承諾的。
只是,孩子爹不是說那婦人夫家小叔子要遞狀子報官了?不管是不是嚇唬,還是動真格的,田二狗子這回肯定是逃不了了。
按刑律的註解來說,還有一條,若是其夫不追究此事,或是說想私下處置的話,衙門也不會強制執行。
其夫呢,是和公爹一起不在世了,但作為那婦人夫家唯一的小叔子就完全可以代兄行使此等權力。
對方會如何代兄行使此等權力?
其寡嫂名聲已經臭了,但名下應該有長兄留給侄子的家產,是個不糊塗的話,這小叔子應該不會報官。
畢竟除了被抓後直接報官立案進行審判,婦人婚後通姦被抓的話,還可以不違律法處於私刑。
報官立案,整個家族跟著蒙羞,還不如捏住侄子,讓婦人聽命於他合夥起來和田家鬧,逮住田二狗子一條命狠狠咬一口。
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