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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原來是塊玉佩?黃綠色,刻著花紋,觸手溫潤。

我自然不懂什麼玉,但也聽說過玉質發溫是屬於溫玉,很是難得,便一邊研究著上面倒底刻了什麼,一邊留在廊下等了一會,只是站的腿都有些麻了,也不見誰回來找找。

猛打著哈欠,沒法子地折回腳步向客棧前堂而去。

快進了堂內時,把玉佩揣入懷中,找到掌櫃的討要紙筆。

那掌櫃很是配合,十分有效率地按我的要求弄來兩大張紅紙,我想了想,自己的毛筆字顯然見不得人,而且就算寫了,這裡的人也未必認識(字還是不太互通的),於是吩咐櫃上哪位字寫得好,按我說的寫了,然後派人跟在我屁股後,把兩張紅紙一張帖在前堂入內院的顯眼處,一張貼在我撿到玉佩的那處紅柱上。

上面寫著啥?

簡單,只寫了幾行字——

“如有某君丟失物品,記住,是隨身物品,可來客棧天字號房左數起第二間前來認領。

附註:來打擾本人前,請各位自行回憶清楚丟失物品的顏色、材質,如不對號,一概打回票,為免難堪,有心冒領者請多多考慮,多多考慮!”

我特意讓寫了兩個“多多考慮”,意思很明確了吧?看著大紅告示張帖好了,便掏出碎銀,要打賞這兩個忙前跑後的小夥計,有錢好辦事嘛,何況他們很有效率。

只是當我把銀子遞過去後,二人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臉的詫異,好像我做了什麼不可思議的事。

“咦?還不拿著,再不接過去我可又收回嘍——”佯裝要重灌入懷裡,但我失策了,二人根本不買我的帳。

奇了!

“你們是怕掌櫃的罵你們?不會吧,你們做了你們分外的事,幫了我這個忙,收下這些是我的心意,我也可以不去告訴他人,拿著吧。”說倒此,我暗地裡白自己一眼,有哪個傻瓜會在撿到東西后不但想著法子要歸還,還要倒貼幾兩碎銀?

相信我,如果我現在不是錢多多,絕對不會耍這種派頭去給小費,但有錢、確實可以做些讓別人開心也讓自己舒心的事,又沒犯著誰家的王法。

只是兩個小夥計不但不領我的情,還誠惶誠恐地彎下腰,一臉慌張地連連說:“不不不,小的們不敢,小的們做的都是應該的,謝謝姑娘了——”說罷二人已倒退幾尺遠,再一個反身,跑了!

我驚啊!這裡的世道竟這般純樸?在咱那個世界怎麼就少有這麼實在又本份的人?有些感慨呀——

後來證實我的感慨純屬自做多情,根本是我理解錯了,但這是後話。

看他們跑的比兔子還快,自嘆不如,提起腳步,也是三步趕兩步的奔回自己屋裡,一頭撲在床上,扎入黑甜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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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香噴噴的玉米堆裡,流著口水,一手一隻玉米,幸福地嘆氣——

哎——多少年的朝思暮想呀!很小的時候,家裡還有片地,年年的秋天,都要把那剛從地裡摘回的成了形的最嫩的玉米煮上滿滿一鍋,一定不要隔了夜再去煮,一定要剛摘回就下鍋,一定要趁熱吃,那個味道呀,只有吃過的人才知道!

有多少年了?一幢幢高樓平地起,一畝畝良田化為無,找不出原樣,成了一片都市的車水馬龍,但記憶中的味道呀讓自己流連了多久?

街上每每有人推車叫賣,口口聲聲地“新鮮玉米”,還多了糯米的品種,但哪裡有什麼新鮮?總是不知泡了多久,回鍋了多少次,也總吃不到想吃的嫩玉米,哈哈,這一回,我就坐在玉米堆裡,看誰還能把我拉的走?

我已磨好了牙齒,狠狠地、眼冒金光地朝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