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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八章 亂戰

器。

所以真正大規模列裝部隊,要等到天啟年間的山東新軍了。

不過那支新軍,後來跳槽了。

擎電銃確實是個好兵器,針對性很強,設計的敵對目標就是倭子和北虜。

這倆對手的共同點是鎧甲很差。

而張天琳需要的兵器剛好相反,他的核心武器是火箭彈和戰馬,需要對付的是捱了一輪火箭彈之後還站著的敵人。

這種對手要麼運氣好,要麼運氣一般但鎧甲、盾牌、戰車厚實。

前者用馬刀就能解決,後者則需要抬槍和重銃才能撂倒。

擎電銃不行。

它本質上是一種槍式佛朗機,而且在劉承宗眼中,是佛朗機非常成功的改型。

使用佛朗機標誌性的榫式結構,母銃尾部不用螺絲封死,就是前後用兩根插銷、兩個銅圈固定在銃床上的管子。

配備六根五寸長的子銃,表面上這玩意是子彈殼,但實際上它是真正扛膛壓的銃管,造價高昂一多半原因都在它們身上。

子銃前後都有凸出小嘴作為卡榫,預先裝填彈藥後,前面的小嘴卡進管子裡,後面的方形小嘴卡在銃床尾部的卡榫槽裡。

同時子銃尾部還有一個方孔,用一個外部插銷,穿過銃床和子銃,把它固定在銃上,以防射擊時後跳。

子銃的兩個卡榫和插銷嚴絲合縫,並且在子銃上裝有帶照門的小銅盤。

,!

這個構造是趙士楨將新造銃呈進朝廷後發現漏氣弊病,再度改進的結果。

但這個銅盤設計不是為了減少漏氣,而是為避免洩氣燎傷射手眼睛。

所有火槍,或多或少都洩氣,前裝火繩、燧發的傳火孔也洩氣。

只要能擊發、把彈藥打出去,洩氣對威力的影響……有很好的解決方式。

它不是不計成本的減少零件間隙、減少漏氣。

至少在前工業時代,後裝槍漏氣問題,最具有價效比的解決方式,是在設計上多裝三克火藥。

打三錢彈的鳥銃,裝藥也是三錢;而打二錢彈的擎電銃,裝藥是二錢五分,根本不怕漏氣。

而優勢則在於是速射,它的發火機制既不是燧發、火繩,也不算火門,而是預先和彈藥一起裝在子銃上的藥線,不怕顛簸也不用臨陣撒引藥。

因此能在其他火槍打兩發的情況下打六發,並且便於馬上裝填、打放。

作為單兵火器除了兩錢彈威力稍小,基本上沒啥缺點。

但張天琳要的是重兵器,這個輕型速射火槍,顯然不能滿足他的需要。

一波火箭彈炸過去,剩下的敵軍必須精確瞄準才能打中,與其端著火槍打半天,還不如騎兵衝過去撞死他們。

如果火箭彈沒打中,那張天琳更沒有必要跟人對射了,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回頭再伺機給他一波火箭彈就是。

這批擎電銃到劉獅子手上,也沒派上啥用場,攏共千杆上下的數目,沒到能配發全軍使用的程度,甚至有些子銃還需要重新打造補齊。

而羽林騎則在年前剛弄到一批泰萌衛特產,個個拿著燧發手槍玩得正高興呢,也不想再換長槍。

因此,劉承宗就挑了八百八十杆,分別批給野戰一旅二旅的遊兵營,四個漢兵司,每司二百二十支。

它們初次作為元帥軍兵器現身戰場,就在騎兵混戰中立下一功——這玩意比三眼銃打得遠,又比尋常鳥銃打得快,關鍵是騎兵能在馬上換彈。

改變了騎兵交鋒的規則順序,像作弊一樣。

初次交戰,雙方一共投入四五百騎的規模,明軍左鎮的徐勇部騎兵被打得落花流水,成片成片的騎兵落馬、亂跑、坐騎不聽使喚,載著主人逃離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