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車的事情,林平平趕一輛、九叔趕一輛,這個他二人都是有經驗的。
張漢水也就把這個重要的任務交給二人來做,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
沒有經驗,可能會把車趕到路邊去,一旦翻車,車上還坐著有弟她們幾個小不點,不管大人還是小孩,這都是要命的事情,馬虎不得。
命只有一條,沒有後悔藥可吃,必須在出發之前就把一切的可能性扣殺在搖籃裡面。
儘量做到萬無一失,而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有弟、秋丫、夢弟、小妹、三妮年紀都還太小,走路太慢,也走不遠,張漢水就讓五個小不點分別坐上兩輛驢車。
一輛坐四個,一輛坐三個。
多出來的兩個,那是小棗和引弟,畢竟二人手裡,一人抱著一個小孩子,走路很累,張漢水讓她們帶孩子先上車坐著。
虎妞和云云,都才一歲大,連走路都還沒有學,必須大人抱著走才行。
大郎、二郎他們年紀也不大,如果走累了,輪流在上車坐坐,一下都坐上去,怕驢子累著,得不償失。
就這樣,張漢水與他們把出行的事情安排周全後,一起才開始向著村外馬路而去,前往城裡面趕集。
走路雖然累,但大家聚在一起,有說有笑的,也就感覺不那麼累。
時不時的,張漢水還從揹包裡取出一些小零食啥的給大家吃,吸引注意力,在這閒暇之餘,還能品嚐到美食的滋味,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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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麼遠的路,無論大人、小孩子要走完,累自然是不用說的。
有關資料表明,一個正常人的正常行走速度,是在五公里左右。
而五公里,只是在正常走路,不休息,也不走太快的情況下。
如果步伐夠快,行走如風,實際上每小時也可以走上6-7公里,也就是12-14里路一小時。
但走走停停的,偶爾還休息一下,或太累,太餓,體力不支,生病,腳受傷等等因素,走不快,那一個小時頂多能走三公里左右。
根據以上資料,張漢水算了一下,按照正常步伐走的速度,儘量不休息的情況下,一個小時能走五公里,即十里路應該問題不大。
那從林家溝到城裡,全程是六十里路,按一個小時十里,也就是說,一趟就要消耗六個小時,兩趟就要消耗十二個小時。
一天二十四個小時,單是趕路的時間就去了半天,剩下半天的空閒時間,且白天只有十二個小時,所以到了城裡,再趕一下集,晚上要趕夜路回來自然是不用懷疑的。
由於都是自願的,所以路上誰也沒有喊累,抱怨路太長,都老老實實的走的很快。
驢子們累了,體力不支,渴了,就停在路邊喝點水。
張漢水還為它們準備一些好吃的口糧,也就是黃豆,隨時給它們補充體能蓄力。
偶爾,張漢水也帶著大家半路休息一會兒再趕路。
比如走一個小時,也就是5公里,休息一小會,再繼續走。
休息一會兒,往往能在起步之後走的更快一些,也彌補了這段休息消耗掉的時間。
另外一點就是,輪流上驢車坐會兒,每次一輛車輪流上一個人,坐一會兒,又換下一個。
反正有辦法就用,儘量節約在路上耗費的時間。
從村子裡出發的時間是凌晨五點,六十里地,要消耗六小時,那麼到城裡的時間是上午十一點,差不多中午。
張漢水規劃了一下,到了城裡,先去食堂吃過午餐差不多十二點。
十二點半到黑市擺攤,白天,還有一整個下午,空閒時間還是不少的。
計劃擺攤擺到三點收工,再帶他們逛一逛集市,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