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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打算慢慢甩了她。 。。

第十章

十 陳 營 長

頗有男人陽剛之美的陳營長,曾在部隊上當過參謀,幾年前轉業回縣到百貨公司當了名幹部。

回地方後,他同領導老搞不到一塊。六六年八月初,他學北京的紅衛兵搞造反,貼了公司黨支部書記的大字報,署名“毛澤東思想戰鬥隊”。幾天後,公安局就把他和公司裡的一個採購員同時逮捕了,罪名都是“現行反革命”,因那採購員不久前從北京回來,給陳營長和其他一些人帶回來了好多“首都的大好形勢”。

其時,陳營長的兩個男孩大的已六歲、小的三歲多。他那在縣醫藥公司當門市部主任的老婆,既有不愁再嫁的姿色,又有很高的政治覺悟。在黨籍與丈夫之間,她選擇了前者,因為領導告訴她,如不考慮與反革命分子劃清界線的問題'比如離婚',就要考慮是否還當共產黨黨員和門市部主任的問題。她連忙給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訴,並揭發了丈夫在家中開黑會、妄圖成立反革命組織的罪行。陳營長被押回單位接受鬥爭時,她還上臺唸了檢舉信。

誰知離婚判決書還未到手,《*中央關於無產階級*的決定》下達,全國大*,陳營長和採購員雙雙光榮出獄。

陳營長回家後,收拾了些東西搬到百貨公司四樓上,從此就沒回過家。他幾次去法院催離婚,法院一拖再拖,老婆也堅決不肯了。老婆說,那時是為了兩個孩子,怕他們當反革命子女。他則常用寫大字報的剩墨水練習寫;“青竹蛇兒口,黃蜂尾上針。兩者不為毒,最毒婦人心。”堅稱老婆是比男人還有野心的“野心家”,一提起就咬牙切齒,不理睬老婆的任何“花招”,一心當著縣裡的革命領袖之一,全心身地大幹著*。

六七年年初“二月鎮反”時,為了確定抓不抓陳營長,有關人士開了好幾次會,最終決定,因他是前次公開*了的“大人物”,不輕易動他,等運動後期再說。

在那悽風苦雨的“二月鎮反”中,他成天呆在百貨公司的四樓上,緊張地等候老天的判決。在玻璃窗後,他時刻觀察著下面大街上的喧鬧,目睹了許多使他膽戰心驚的場面。

凡有名氣的人物一旦被抓,都要戴著手銬或揹著麻繩到街上來風光一下,有的還是藝術造型………“蘇秦背劍”:一手從肩上一手從腰後在背上銬在一塊,形象是鬼一樣地狼狽痛楚,境遇是人人喊打。

有的人,上午還幫著公安局押著別人從樓下經過,振臂高呼“*一切反革命分子!”雄赳赳地很令人羨慕的左派模樣,下午就被縛成只小雞似的,讓他人押送著,沮喪地在街上款款而行了。

那時候,與前段時間相比,整個世界好象又顛倒了。

他也顛倒了。才三十歲左右、平時很注意外表的他,為了減輕捱打受捆的痛苦和準備坐牢的衣物,也為了顯得安分認命,內衣便使勁地穿厚,外面也多罩了一套舊衣,兜裡塞滿了牙膏牙刷毛巾等生活用品,滿臉的胡茬,一掃昔日的帥氣瀟灑,變得臃腫樸實而蒼老,顯得十分地忠厚本分了。白天,他開著房門靜候動靜,晚上和衣而睡,以便隨時就擒。每早晨起床後,他第一件事就是在屋中跪下,向牆上的毛主席像磕頭,向已去世了的爹媽磕頭,祈求他們保佑他。併發誓:無論什麼大好形勢,這輩子再不上當,再不幹提意見和造反的事了。

然而不久,又是全國徹底大*!

“二月受害者”們,幾乎全成了英雄。出獄後,他們的革命地位,大多數都超過了陳營長他們這樣的第一次受害人。而兩次都受*的,更成了最有權勢的左派,後來成立革命領導班子時,他們在各級班子裡就當然紛紛地掌了大權。而陳營長,這個全縣第一個寫大字報的造反派*,卻在縣上和本單位裡都大權旁落,只是個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