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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頁

是推理小說,普普通通一件案子出現在了頭十頁,看看後面還有三百頁。準知道還有下文。何況人家刑警大隊長和法醫都達成一致了,自己一個小小的片警何必討人嫌呢?

中午,毛平請王樹林和鍾慶順吃了一頓便飯。他們下午帶著人頭人手回去寫案情報告。然後聯絡本地報社,在報紙中縫登上尋人啟事。註明,如一個月內無人認領。屍骸自行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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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平直到晚上吃飯時,仍不由自主的回想那顆噁心的腦袋。偏趕女友今天心情愉快,做了一盤四喜丸子,故意多放肉,每一個都跟嬰兒腦袋差不多大,肉呼呼的擺在眼前,就是沒有鼻子眼睛嘴而已。他強忍著沒吐到桌上。又不好駁女友面子,咬牙瞪眼硬往嘴裡塞。

他並非沒看見過屍體。調到派出所任所長之前,他曾在刑警隊幹過兩年,抓過殺人犯,看見過呲牙咧嘴慘死的被害人。今天卻不知為什麼,一想起上午看見的那顆頭,特別是那捧長發。他就感覺後脊樑陰冷陰冷的。

晚飯後,他接到一個電話。是一位他曾經的公安大學同學,現在追查一名外國籍逃犯,明天要來y市,提前跟他打個招呼

毛平說,明兒我去接你。心裡暗自吃驚,難道跨國罪犯躲藏到了這裡?不知是什麼來頭?

夜裡,他翻來覆去睡不著。好容易睡著,一會兒夢見那個同學,一會兒夢到在水裡游泳。四周全是墨綠墨綠的水草。他一口氣潛到水底,猛然看見水草長在一顆顆女人腦袋上。每一顆頭都沒有臉,都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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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星期日。

毛平早早來到y市火車站出站口。列車準時。羅炎麟穿著黑尼大衣,拖著精緻的拉桿箱,隨著人流走出,有一種鶴立雞群的風度。

看見毛平,數年不見,他也沒有表現出特別驚喜,只是微笑。推了推鼻樑上的黑框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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