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的致命傷,其中一刀刺入了腹腔,導致失血死亡,腔內充滿了血液。對於死者來說,這是一個漫長而又痛苦的過程!
檢查完致命的傷口,我們按照解剖程式檢視了老人的其他部位,還提取了胃裡的食物殘渣。——為了排除其他的死亡原因,我們往往需要將胃裡的內容物進行毒物檢驗。
第61章 一切皆有可能(二)
屍檢完畢,李智林拿出“勾魂針”,一針針把剖開的地方縫上!
因為要趕時間,李智林的針腳縫得很長,還一高一低地很不整齊。我之前說過,長期地接觸死亡,解剖刀下的屍體對於法醫來說,不過就是發現案件真相的工具而已。那種設身處地為死者著想的神經早已經麻木!
“縫好一點!”我終於忍不住,對他說了一句。
再怎麼樣,總要尊重死者,誰都會有跟這個世界說再見的那一天!
完成解剖工作後,天才剛剛發亮。還沒回到辦公室,潘雲就打來了電話,通知去會議室參加案情分析會。
刑警隊的會議裡燈火通明,參加偵查的人員都已經到了那裡。
董建國向大家通報了走訪調查的情況。老人叫吉安,老伴已經過世,有一個女兒在外地,原來還有一個兒子,不久前出了車禍,沒有搶救過來。老人平常一個人獨居,為人老實本份,沒見跟什麼人發現過矛盾。交往的也只是附近那些鄰居,但因為是外地人,跟其他人在語言上交流不暢,所以也只是一些很平淡的招呼,相互問候一下,沒有特別深的感情,更不用說請人去家裡吃飯了!
接著,由司馬雨介紹現場情況,他把現場的狀況描述了一遍,然後就發表了自己的觀點:“首先,死者家四周門窗關閉,沒有發現破壞的痕跡,推斷兇手是得到開門並被允許入內的;其次,客廳裡有兩種鞋印,其中一種是死者的,另一種是皮鞋印,沒有在現場找到相對應的皮鞋,因而很可疑,應該是兇手留下來的;第三,死者家中有兩副碗筷,而死者平常一人獨居,分析兇手應該與死者一起吃過飯;第四,死者家的飯菜尚未收拾,碗筷還沒有洗完,分析兇手是吃完飯後行兇的;第五,臥室的抽屜被人翻動過,現場勘查時沒發現貴重物品,死者子女反映的黃金首飾沒有找到,推斷已經被人拿走;第六,現場沒有找到殺害死者的兇器,可能被兇手帶走。綜合推斷,兇手與死者相熟,得到死者開門後進入現場,並與死者一起吃了飯,趁死者收拾碗筷後下手行兇,目的為謀財!”
“現場的鞋印有沒有粘附性血跡?”我問他。
遺留在現場的血跡,按是否透過其他物體粘附上去的,可以分為粘附性或拋落性血跡,如果是粘附性的,那麼接觸過該位置的物品必然粘有鮮血。我問這話的意思,是想知道在現場留下鞋印的鞋子上到底有沒有血!
“沒有。”司馬雨回答,“鞋印裡只有細微的拋落性血液。”
顯然,這個現場疑點並沒有引起他的重視。我曾經對他說,死者首先受傷的地方在客廳,想來他還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
“最近是否有人去老人家?”潘雲問。
“對面的鄰居家反映,九天前老人去過他家裡,說是家裡來了客人,炒菜的油用完了,問他借點油。鄰居問他是不是老家來了人。他說不是,是結識的本地朋友。也正是從那以後,鄰居沒有再見過他!”董建國說。
“老人的這個朋友最可疑,是本案的重點嫌疑物件!”
最後,董建國還說了另一個瞭解到的情況。老人有一個兒子,是黑的司機,半年前開車搭一個熟人時,發生了交通事故,兩人都死了。熟人的家屬一直打官司,要老人家裡賠償。
“官司有了結果嗎?”潘雲問。
“聽說一個星期前有了結果,法院判老人的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