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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的表現作了具體的描述, LSD—25便成為一種讓人尋求夢幻刺激而服著好玩的致幻劑……”

“是不是就跟鴉片一樣,因為能產生欲仙欲死的感覺,所以才引得那些想尋刺激的人去服用?”東方狩問道。

“差不多,不過它可比鴉片厲害多了,算是一種危害人的毒藥,某些不懷好意的人甚至拿它來作惡!”林主任點頭。

“那它到底有多厲害呢?”白菲菲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LDS呈白色,而且沒有任何味道,它的有效劑量為微克水平,肉眼很難察覺,因此常以其他物質摻入賦形為各種片劑、膠囊或將其水溶後滴於一片吸水紙上。LSD常以口服方式攝入,10微克就可產生明顯快感,50…200微克時便會出現幻覺,如果再加大劑量的話,就有可能中毒引起生命危險了……”林主任笑著解釋道。

白菲菲聽說這個東西如此厲害,不禁發怵的吐了吐舌頭。

林主任見兩個年輕人聽的認真,乾脆很詳細的說開了:“LSD是一種很難預料的藥物,使用的感受可以從感知增強到出現一種心醉神迷的離奇幻覺,感覺歪曲常被描述為一種假性幻覺,因為體驗者自己也能意識到此時的感覺是失真的,時間、空間以及體像和界限認識也產生錯亂,並且伴有聯覺,比如聽到某種聲音而產生看見某種顏色的感覺,或者不同感覺道融合;多數的感覺體驗都被增強,情緒變化起伏無常,對他人的反應,或是冷淡或是出現偏執行為;思維奔逸,注意力不集中,近期記憶喪失,遠期記憶時常浮現。源於上述作用,用藥者確信他們正在經歷著某種變幻莫測、無邊無際的奇異體驗。由於思維奔逸、各種稀奇古怪和富有想象力的念頭都會出現,並且這些念頭常常與死亡、轉生和賦於靈魂新的肉體等相聯絡。”

“嘻嘻,好象變成神仙騰雲駕霧了,難怪那些傢伙想享受這種刺激,聽聽都覺得很過癮,那是不是一服完藥就會出現幻覺?”白菲菲聽到這裡,覺得這個致幻劑太神奇了,眼裡居然湧起一絲神往。

“不會馬上出現幻覺,一般服藥後30~40分鐘才會出現,2~3小時到達如夢如幻的高峰,12小時內作用強度起伏不定並逐漸趨於緩和。但象高飛這種服過量的情況又不一樣了,如果不及時就醫很可能會造成死亡!”林主任微笑道。

“林醫生,是不是服了這個藥就會躺著做夢去了?”好奇心超強的白菲菲決定打破沙鍋問到底,東不狩則擔心高飛,也想多知道一點關於致幻劑的東西,所以便任由白菲菲追問。

“只有服過量引起昏迷的人才會躺下,對於只是服一點點致幻劑的人來說,很少有能乖乖躺著的,服了藥後,可能會產生欲仙欲死的奇妙享受,但也可能迅速變為恐懼和離奇的幻覺,或者叫‘惡性經歷’,這樣服藥者就會狂燥害怕,會做出某些有違平常的舉動。這些還不足以為懼,致幻劑最大的危害則是突發的、危險的、荒謬的強迫行為,也就是說被別人下藥。因為在‘惡性經歷’時,服藥者具有嚴重判斷錯誤,常常採取某些出人意料的行動,這種行動可以發生在有人陪同時,或者獨處時,對自己和他人都有可能造成嚴重的事故和意外,包括對他人的攻擊和自殘或自殺,值得慶幸的是,這類事件畢竟還是比較少見。另外,LSD可以導致諸如反射亢進、震顫、共濟失調、痙攣性癱瘓等,LSD還可以間接影響植物神經系統的活動,包括瞳孔明顯擴大、高熱、高血糖和心動過速等表現,可使血壓下降和呼吸抑制……”林主任更詳細的講解了很多關於LSD的知識。

東方狩聽他說的這麼可怕,趕緊問道:“高飛會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他就是屬於‘惡性經歷’,我是在街邊的花叢後面找到他的,不清楚是誰給他下的藥!”

林主任稍沉默了一會道:“按常理來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