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由此可見辰國尚武之風的濃郁,然也是因為氛圍,辰國王族的夭折率雖為列國第一,但活下來十之八九為精英子弟。當然,最近幾代另當別論,王族內鬥嚴重,宗室出色的子弟大半消耗在了內鬥中。御風瞅了幾眼,發現宗室子弟的質量比起十年前明顯掉了一個檔次。
“變化挺大的。”小歌打著呵欠道。
御風贊同點頭。“內鬥消耗了太多的優秀宗室。”
小歌覺得辰王潯這一代已經很好了,先昭武王時,宗室可是幾乎被他斬盡殺絕,辰王潯至少只是將自己同父的兄弟手足及其後嗣都給滅了。“你想獵什麼?”
“我獵只鹿回去做晚膳,你呢?”御風問小歌。
“我不挑,能吃就行。”小歌無所謂的道,別人狩獵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武力爭取榮譽,他們兩個卻是最質樸的,單純的為了吃。
“那我獵一頭犀牛如何?乾山有不少犀牛,其中一種比較珍惜的犀牛的角是紅色的,可做一枚印。”御風道。
小歌沒意見。“好。”
乾山的確有不少犀牛群,但角是紅色的那種則比較珍貴,在中州不常見,乾山雖有,卻屬稀有品種,御風尋了兩日莫說那種稀有犀牛,便是尋常之犀牛都沒見到,仍孜孜不倦的尋著。小歌雖對大冷的天狩獵沒什麼興趣,卻也一直陪著。
看了看雪地上的腳印,御風不由露出了一絲笑容,終於找到了,見接下來的路有些難走,便對小歌道:“你且在這等著,我一會便回。”
“嗯。”小歌點頭。
御風不放心的將自己的弓與一袋箭矢放在小歌的馬鞍上。“雖然你有靈力,但若有什麼危險,我又沒回來,能用弓箭解決的話還是用弓箭解決。”既可以鍛鍊身體,又可以以防萬一,此次王城之行不知何時才能回去,多留一些靈力,保險。
“知道了。”小歌拿起弓摸了摸,辰人的弓名滿天下,御風的弓更是造弓大師所造,雖然模樣一般,弓力卻不小,至少三石力才能拉滿,射程極遠。
御風拿著一支長矛離開了,對付兕,弓箭起到的作用不大,犀牛的皮極厚,箭矢有時都撕不破它的皮,反倒是長矛,以他的神力,投擲出去,不僅能穿透兕的皮,更能將四一擊擊殺。沿著山道而下,走到一座山谷時,御風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支正在林中厚厚的落葉層中尋找食物的犀牛群,數目不多,只有七頭,正是他在尋的兕。
嗖!
一支長矛自天而降,自最大的雄犀牛的背脊穿透,從犀牛的肚腹冒了出來,雄犀牛立即倒地而亡。其餘犀牛一時間反應不過來,反應過來後卻沒在周圍發現人類的足跡,暴怒、驚慌之下亂竄了起來,很快便逃竄而走。
御風從一株五六人合抱粗的古樹上跳了下來,跳到了犀牛的身邊,取出匕首割下了犀牛角。滿意的用袖子擦拭犀牛角上的血汙,再量了量犀角的尺寸,正好雕琢一枚印。將犀角放入懷裡,又看了看犀牛,最終還是決定不浪費,將犀牛一起帶回去。
御風腰還未彎便敏銳得察覺到了危險,本能的偏了下身子,隨即便覺得心口處一涼,不由低頭,胸口的地方插著一支箭矢,鮮血汨汨的流著。而箭矢的樣式他很熟悉,那正是他所使用的箭矢,但為了獵犀牛,他只帶了長矛,弓箭在小歌那裡。
御風以手捂著胸口轉身,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臉淡漠的小歌,艱澀的問:“為何?”
“對不起。”小歌微微閤眼,似是不忍。
嗖!
小歌的面前陡然升起一面冰牆,帶血的長矛立刻卡在了厚達一尺的冰牆中,當小歌散去冰牆時,不遠處只剩下了一具滿是鮮血的犀牛屍體,而那個被她所傷得人已不知所蹤。
☆、和離之書
辰王潯十年孟冬之月,王狩於乾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