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2部分

刀殺害了她。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現場四周門窗封閉,沒有第三人進入的痕跡,也解釋了男死者為什麼要殺害女死者!”

“如果真如你所說那樣,那可真是死無對證了!雙方當事人都已死亡!”我笑著說,“可是,女死者投毒的動機是什麼?男死者怎麼知道女死者投毒呢?”

“你不是說過,人的思維永遠超出想象,動機最難把握,因此不應該糾纏於想法,而應注重於客觀物證嗎?”

“你所謂的客觀物證,就是指現場門窗封閉。但是,門窗封閉並不是沒有第三人進入的當然依據!”我說。

“那麼,師父的意思是同意第二種可能,有第三人進入過現場,實施了投毒?”

“沒錯,我認為是這樣!”我沒有再兜圈子,很肯定地回答了他,“現在要弄清的關鍵問題,在於是那個第三人是誰!”

“師父為什麼如此肯定?”李智林很好奇,“為什麼不是女死者投的毒呢?”

“按照犯罪心理學理論,兇手一般會盡量避免在與自己相關的場所裡殺人,並且案發後會盡量遠離現場,以洗脫嫌疑。因此,如果是本案投毒的兇手,女死者不可能讓男死者命喪於自己的店鋪裡,除非是準備殉情,但她並沒有服用斷腸草,可排除這種可能。而且,女死者在男死者中毒後並沒有儘快離開,以致於被殺而死於非命,更排除了她投毒的可能性!”我說道,“記得我曾經說過現場裡的茶杯嗎?物證是不會說謊的,有茶杯就有外人,不是兩個死者在家裡所能解釋的。”

“有茶杯就必然有外人?”李智林有些將信將疑,“是不是有點絕對了!那不過是件常見的東西罷了!”

“雖然常見,但意義特殊!”我說,“對於我們來說,茶杯不僅僅是件物品!茶道是我們傳統的待客之道,出現在案件現場裡,就具有了不一般的意義!”

“如果是這樣,男死者為什麼要殺害女死者?”

“這就是你剛才說到的,人的想法很難猜測!有的動機,很難用常理進行解釋!因此不能糾纏於此。也許只有找到了真正的兇手,才能知道為什麼!”

“說實話,我被繞糊塗了!”李智林有些沮喪,“那麼投放毒草的可能是誰呢?下一步該怎麼做?”

“這個人的確很熟悉現場。”我開始刻畫犯罪嫌疑人的特點,“因為男死者熬藥的位置很隱蔽,一般人是不容易發現的!而且,在男死者的倒地位置,有斷腸草的殘渣,我確信那是兇手事後清理現場時掉下來的!……”

“這樣說來,女死者的丈夫可真有作案嫌疑了!”沒等我說完,李智林似乎有所領悟,“他曾經到過現場,熟悉那裡的環境,也完全可以事後清理現場,而且如果他到了那裡,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死者總會倒茶給他喝吧?畢竟也算是客人!——只是有些特殊!”

“不會是他!”我搖搖頭,有些不忍心打擊他了,“這個投毒的人,一定跟男死者很親近。——至少之前是這樣!”

李智林看來我,等待解釋。

“對於喝中藥補腎的事,男人是最忌諱別人知道的,除非特別親近的人,否則是不會說出來的。當然,在瞭解到男死者曾經與之打過架這件事以前,女死者丈夫也是符合這些條件的,我們不能排除他有從女死者那裡得知的可能。但是正如我們後來所獲悉的,他們發生過激烈的衝突,女死者甚至把店鋪的門換了鎖,這就阻斷了這種可能!——女死者的丈夫已無法再平靜地進入現場!”

我停頓了一下,以便李智林跟上我的思路。

“綜合以上條件,投毒者知道男死者熬中藥的事,而且能事先預備好斷腸草,從容進入現場投放到藥罐裡,還能事後進入現場,試圖清除掉斷腸草殘渣,不是男死者親近的人絕不可能做到!而死者沏茶給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