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棗秀的心情輕快了許多,傷也好得快,除了腳杆骨處的青紫瘀血一時散不了,走路有些不便之外,其他皮肉傷痕並不礙事。至於頭有些昏暈,有時嘔吐,她不知道是一種腦震盪症狀,以為是妊娠反應,過了兩天,便把藥停了。這些久經磨難的人有很強的自愈能力,靜臥幾天之後,也就沒有了什麼大問題。
姜聖初來看過吳棗秀兩次,前次還忍痛殺了只雞,熬成湯端到吳棗秀床前,吳棗秀想著不必拒絕,勉強喝了幾口,剩下的讓他給大嬸子端回去。
她知道姜聖初掛念的是家裡的織布機子停了。
果然;在第五天晚上,姜聖初來求黃大香:“這回是我發瘋了,不記上次的教訓,你勸勸棗秀與國芬回家吧,我指天發誓,再不會那樣對待她們了。”
黃大香知道吳棗秀這次是決不可能再回姜家去,她說:”我不留她們,可也催她們不得,你做出這種事來,旁人還能怎麼替你說話?棗秀這陣子動彈不便,別指望她了,至於國芬,你該自己去與她說,話說得好,興許說得動。”
今天一早,吳棗秀還勸過吳國芬:“反正你現在不打算住進張家去,看在大嬸的份上,你就別讓姜家閒下那張織布機吧...”
[解說]這次,吳棗秀對姜家表現出乎意外的寬容,這是因為她即將出走,又懷上了孩子,在她的生命旅途上,可以望得見前面尚有一線光明,人一旦有了希望,襟懷也就開闊了,這足以抖落那些鬱積在心裡的舊恨新仇。
但是,吳國芬聽了姑媽的話,卻連搖了幾下頭。
吳國芬不願意回姜家,首先是因為,她接受了張炳卿安排下來的婦女工作,現在是越幹越起勁,已經不能罷手了。
所以,當姜聖初開口讓她回去時,吳國芬毫不容情地對他說:“你想讓我回到哪裡去?可別忘了我姓吳!你張口閉口說養活了我們吳家人,可你算過吳家人給你作了多少工,受了多少氣嗎?現在是什麼時候了,你還一點不知道!快別說廢話吧,我們沒地方住,那石拱橋下能住,沒地方吃,也不至於走沿門乞討那條路,往後的事不用你來為我們操心,我看呀,就你一點也不知情,一點也不知趣,看不明白眼下這時世!”
姜聖初瞪大眼睛,嘴張了幾下竟沒有話說,愣了好一陣,他才轉身回家,沒移動幾步,又回過頭來望了吳國芬一眼,他簡直不能相信這說話的妹子也叫吳國芬了。
黃大香勸導國芬,說:“你不回姜家去也罷,何必這麼說話?你姑媽還放過了他呢。。。 他這陣子也是有些難處呢。”
“香嬸,姜聖初是難,也是窮,可你不知道他這種人,他是專揀難的,窮的人欺,這會兒不說他幾句,他還老是不明白,”吳國芬有自己的見解,“前天我在街口與銀花說句話,想讓銀花參加婦女會,可銀花一見他來,就像遇到了老虎似的,嚇得趕忙逃走了,他讓自己的女兒都不敢碰面,就光想著拿銀花去換李家大院的便宜,對這種人我們認他不得,更信他不得。”
原來是,國芬在心裡考慮著工作,如果再去了姜家,她就不可能有這個自由。
[場景4]出走,金蛇脫殼
張炳卿回小鎮的前幾天,國芬跟姑媽說起:“張炳卿捎信來,說他近些天要回小鎮,上級給他們武工隊發了二十條槍,那一定很威風。上次他走時還讓我好好勸勸你。。。 ”
“他要勸我什麼?”吳棗秀連忙問,“你跟他說些什麼了?”
“我倒沒跟他說什麼,不過,我覺得你還是留下來為好,好日子就在後頭呢,以前我說再不會受姜家人的氣了,這陣子不就是麼!”吳國芬說。
“你積極你的,我的事不用你們來管!”吳棗秀堅決地說。
“我們哪是要管你的事?”以前姑媽想說服侄女兒,沒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