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委身於她,所以其實她很擔心,擔心這人寧願死,也不同意她的建議。
&ldo;既然你同意了,那我先揹你回去吧。&rdo;朝曦提醒他,&ldo;有點疼,你忍著點。&rdo;
那人沒吭聲,身子卻軟軟的沒有半分掙扎,任由朝曦搬搬挪挪,偶爾滑下來,便乾脆抱著走幾步,因為他身上傷口太多,自己無法使力,也撐不起自己的身體,手腳完全垂下,所以本該輕鬆的活變得十分艱難起來。
朝曦廢了很大的功夫才將人弄上床,她因為經常過來,這間臨時住的屋子裡儘是草藥,傢俱也俱全,儼然一副居家過日子的模樣,事實上再找不著物件,朝曦真打算搬來這裡住,所以這裡其實比村裡那個家準備的東西還多。
她先給人餵了些水,那人配合啟唇,將一整碗的水盡數喝光,似乎還不夠,本能舔了舔碗沿。
朝曦又去端來第二碗水,這回沒有第一次那麼急,喝的時候能明顯感覺輕緩許多,胸口微微顫抖。
他身上的傷太多,肋骨也斷了三根,喝水的動作會拉扯傷口,必然是疼的,不過喝第一碗時因為渴,沒怎麼在意,第二碗才盡數展現出來。
許是疼的厲害,這人並沒有多喝,第二碗水還剩下小半碗的時候便直接歪過腦袋閉上眼,拒絕神態明顯。
朝曦將碗拿開,又看了看渾身血汙的人,&ldo;你斷了好幾根骨頭,要綁竹條,一綁好幾天洗不了澡,我先幫你擦擦身子吧。&rdo;
雖然第一天認識,不過莫名的朝曦就是有種這人很愛乾淨的感覺,他之所以面板白皙,便是因為日日沐浴更衣,早也洗,晚也洗,自然會白,離遠一瞧便有一種乾淨、清爽的感覺。
那人睫毛顫了顫,沒睜開眼,也沒表態,不過沒阻止,便是預設的意思。
從剛遇到他,到將人揹回來,數次交流,朝曦也算有一點點瞭解他,性格孤僻,不愛說話,能不動嘴,絕對不動嘴,所以沒等他回應,自己擼起袖子將人扒光,從頭到腳擦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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