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捧著紙袋,淚水奪眶而出。那時,她十三,商明天十五。
十四歲那年的冬天,白雁感到胸部發脹,身高一下子抽長了許多,有一天,她突然發現自己肚痛得厲害,然後,下面出血了。她嚇得六神無主,在屋子裡團團的轉,剛好看到商明天到廚房來,她第一次主動跑過去敲廚房的窗子。
商明天一聽,忙和她一同去了醫院。
值班的是中女醫生,笑了,告訴白雁,這不是病,而是她長大了,以後就是大姑娘。
兩人出了醫院,外面下著雪,兩個人把身上的錢湊齊了,在超市買了一袋衛生巾。
風雪中,商明天呵著手,站在公共廁所前。白雁從裡面出來,對著他羞澀一笑。兩個人的手自然而然牽到了一起。
這情景,還是被商媽知道了。
商媽破天荒地,沒有罵,也沒有哭,她兩天兩夜,不合眼,也沒喝一口水、咽一下米粒。
商明天說了什麼,白雁不如道,但她知道了,這世上不是所有相互喜歡的人,都能走到一起的。
喜歡是兩個人的事,而結合卻是兩個家庭的事。
商爸、商媽不是壞,而是他們有著根深蒂固的觀念,在商明天的身上,他們寄予著無法用語言形容的厚望。
他們對於白慕梅燦爛的生活一直不齒,對於她同樣是一臉的輕蔑。如同《流稂者之歌》裡面寫的一樣,小偷的兒子也會是小偷,白雁一定會是一個小白慕梅。這種認定根深蒂固,不是用時間,用道理就能讓他們說服的。他們視她如同瘟疫一樣,唯恐她汙了明天的清白。
她知道明天對她好,可是他們卻是沒有明天的。即便明天頂住全部壓力,硬和她在一起,她看著傷透了心的商爸商媽,明天和她會幸福嗎?說不定,倔強的商媽會以死相逼。
能給明天幸福,又能讓商爸商媽接受的女子,一定在某個地方,但肯定不是她。
她很早就知道,有些事,努力就能做到,有些事,不管你怎麼努力,永遠都做不到。
初中一畢業,白雁報考了護專,並順利錄取,她讀護一時,明天正進入緊張的高三學期。
兩個人離得運了,可是明天每兩天都會給她寫信,告訴她學校裡的趣聞,告訴她這次抽考他考得如何。她回信說,護專很大很美,她有了一個好朋度,叫柳晶。她沒有告訴他,她想他想到從夢裡哭醒。
放寒假,白慕梅到外地巡演,要過了正月才會回雲縣。白慕梅記得給她留下下學期的學費、書費,卻忘了給她寒假和開學後的生活費。
劇團裡收房租、水電費的大伯都到門上催過幾回了。
她愁得幾夜都沒辦法睡著,突然想起來這一年的情人節正好是正月初六,心中一動。她跑了幾家花店,求情似的從人家那兒批發了幾十朵玫瑰。批發一枝玫瑰三元錢,在情人節那天賣出去,一枝十元錢。
那個年伐, 十元錢是什麼概念。可以買十幾斤大米,可以繳一個月的水電費,可以買一身粗棉布的內衣。
如果把幾十枝玫瑰賣出去,白雁就可以撐到白慕梅回來的日子。
正月初六,天下著凍雨,冷得出奇,可是卻攔不住相愛的人火熱的心。她先是在幾家咖啡店門口賣,然後又去了肯德基店。
賣花的人很多,生意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清清淡淡的,過一會,賣出去一枝。白雁一直站到晚上十一點,感覺人都凍成了個冰棒。商明天撐著傘站在她身邊,不時把她的手按到自己的腋窩下暖暖,不然,就是把她的手塞進他的衣領裡,吹著熱氣呵著。
終於,手裡的玫瑰只剩最後一枝了,白雁開心地直笑。
“白雁,這枝咱們留著,我來買。”商明天看雨大了起來,捨不得她凍。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