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李爾能夠發現送外賣的身份,只是好奇李爾哪裡得出的觀點:“誰說女人更喜歡在自己家約會?”
“一本書上看來的,也可能是哪部電影,我記不清楚了。”李爾可有可無地說著,“FBI還不打算放過我?總統大選已經過了,還這麼努力做什麼?再說了,現在不是有法爾孔幫我吸引注意力了嗎?”總統大選期間是政府最賣力的時候,大選一結束立刻會鬆懈不少,所以才有李爾這一說。
“老闆派人專門調查法爾孔的銀行,與我無關。”珍妮眼睛一轉,俏皮地笑了起來,“你說老闆是不是猜出法爾孔的目的,認為他是故意在幫你轉移視線,所以才派我過來繼續盯著你?”
這……好吧,法爾孔選的時機實在太巧了,確實有點像是有意幫自己轉移視線。李爾乾笑兩聲:“也許吧。”既然是法爾孔的事,與李爾關係不大,他便把這當成是閒聊,“如果我是你的老闆,我會選擇拖,調查的時間拖延得越長越好,反正不能讓法爾孔閒下來。若是他表示不滿,那就出示一點‘證據’,表明我就快破案了。就這麼調查上半年一年的,他絕對會後悔自己做的事。”
“噗!”珍妮正往嘴裡送披薩,聞言頓時噴了出來。她瞪大雙眼,指著李爾,忽而發聲大笑,“我相信你最想除掉的是法爾孔,實在太毒了!”
李爾滿不在乎地說:“看他不爽的又不止我一個,到處搶地盤,小動作太多了,被人踹了又假惺惺地道歉,一次兩次無所謂,十次百次誰能忍?哦,忘了,寇尼奧不在其列。”腦筋似乎少根筋的寇尼奧家族,在法爾孔刻意的討好下,幾乎沒變成法爾孔的走狗。李爾覺得像寇尼奧這種家族,實在很丟黑手黨的臉,最好搬去其他城市,眼不見為淨。
法爾孔哪裡有李爾說的如此下作?至少珍妮很清楚,法爾孔小心得很,李爾說的“小動作”其實不多,頂多三兩次而已,而且每次都是見好就收。若非如此,紐約五大黑手黨家族的其中四家,早聯合起來滅了法爾孔。
當然,法爾孔做的“三兩次”,足以讓蒂諾佐老頭子非常反感他。無它,法爾孔經營的賣肉行業和麻醉劑探到蒂諾佐的領地來了,偏偏這兩樣是老頭子最討厭的罷了。
李爾點到為止,閉口不再談法爾孔的事情。至於珍妮會不會把“拖字訣”上報給她的老闆,並告之這是李爾出的計策,李爾沒放在心上。
萬一珍妮因“工作出色”受到重用,李爾賺了;被FBI得知五大家族並非鐵板一塊也無所謂,因為五大家族在暗地裡本來就有爭執,若是操作得好,完全可以將其變成反敗為勝的關鍵;哪怕被法爾孔知道李爾在暗中使壞,無非讓他腹誹幾句,表面上大家還是好朋友。再者,FBI應該沒笨到爆出秘密的地步,那對誰都沒好處。
珍妮離開前,似是毫不在意地說:“老闆已經贊成我的提議,嗯,你可以去我家,老闆不會懷疑的。”雖然表情一本正經的,眼神卻躲躲閃閃,臉也不自覺地紅了些許。剛說完,她快步走了。
這是邀請嗎?李爾嘿嘿一笑,瞧見傑米公寓房門開啟些許,笑容立刻消失不見,趕緊跑了過去。
………【第三十四章 金融詐騙天才】………
走到傑米公寓門前,李爾突然頓住腳步。
法爾孔的銀行被詐騙,只不過是因為傑米掉落的書中有銀行詐騙的資料,李爾這才將兩者聯絡在一起。事實是否真的如此,李爾只是有一些毫無根據的猜測,那麼,他該以何立場詢問傑米?
朋友?兩人的友誼根本不是在平等關係下建立的,傑米更像是在被迫之下才接受李爾這個朋友。同學?以此說來,整個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都算是李爾的同學,難道每個人出了事他都得管?
很尷尬的立場。
李爾總算明白什麼是“門當戶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