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與朝廷做生意,透過給朝廷售賣糧食與礦石而賺到更多的銀子,同時也能從朝廷這裡拿到更先進的火器好徹底壓制西洋番在海上的勢力,鄭鴻逵最終還是選擇了接受朝廷的要求。
當然,鄭鴻逵也知道只有讓朝廷和他鄭家的利益捆綁在一塊,才能讓朝廷對他鄭家放心,而他鄭家也才能放心朝廷不會對他們趕盡殺絕。
張鳳翔對此很是滿意地笑了笑:“如此甚好,那接下來,我們再談談第三件要求。”
第三件事是派鄭氏集團中善海戰的將領到淮安幫助朝廷訓練水師並接受朝廷的教育,鄭鴻逵倒也沒有拒絕,且很爽快地答應了下來。
畢竟,鄭家無意推翻大明朝廷,也知道自己推翻不了大明朝廷,如今要想從朝廷裡賺銀子,並得到朝廷的支援去對外掠奪,他們就不能不順從朝廷的一切舉措。
只不過,鄭鴻逵以鄭家善戰之海上將領不多也需要加強海防力量為由,只答應派三十人來。
張鳳翔答應了下來。
於是。
大明朝廷與鄭家的談判便基本完成。
不過,張鳳翔還提了個要求,就是鄭家不得再滋擾朝政,並且有義務接受朝廷命令,替朝廷維護大明的國家利益不受損害。
言外之意就是在抗清以及內部整頓江南士紳時,鄭家必須站在朝廷一邊,堅決支援皇帝陛下的政策。
這是朝廷必須考慮到的事。
鄭家作為海上霸主,和內地士紳肯定有千絲萬縷的勾結,也難免在將來與建奴有勾結。
而現在朝廷既然願意把從士紳手裡收上來的錢拿給鄭家去賺,讓鄭家去替朝廷掠奪回各類糧食與礦石回來,就肯定要讓鄭家在朝廷與內地士紳以及建奴之間做出選擇。
只要鄭家想從朝廷手裡賺錢就必須與朝廷結成利益共同體。
鄭鴻逵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也沒有拒絕,表示堅決忠於大明皇帝陛下。
名義上,他們鄭家就是朱由檢的臣子。
所以,鄭鴻逵這樣表示也沒有任何心理上的障礙和不痛快。
在張鳳翔的主導下,鄭鴻逵最終與大明皇帝陛下籤訂了《大明海洋貿易暫行條例以及承包協議》。
所謂的承包協議就是大明暫時將海防與海貿承包給鄭家,而鄭家需要每年給朝廷繳納所規定的糧食與其他相當於稅賦的物資,並履行自己的承包義務。
這也是朱由檢目前的無奈之舉。
畢竟他的大明政權還沒有建立起足夠強大的海軍。
而鄭家已經是海上經營多年的海上霸主,連西方殖民者都不敢與之在南洋對抗。
所以,朱由檢為了儘可能的聯合更多的盟友,而對付外面的建奴和內部的反動士紳,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的讓步,把海洋權益承包給了鄭家。
何況,事實上,鄭家就已經控制住了大明的海洋權益。
當然,和鄭家來一次談判,逼迫鄭家為了更多的海洋利益而與朝廷達成協定,給予大明朝廷一些好處,要比朝廷預設鄭家控制著海疆要好。
而且,為了培養國民的契約精神,朱由檢特地搞了這麼一個協議。
協議有效期是二十年。
朱由檢相信給自己二十年的時間,是絕對能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強大海軍的,也是絕對能滅掉建奴的,到時候騰出手對付鄭家就不再是問題了。
不過。
朱由檢也擔心自己大明朝廷如果不表現出強大的力量,鄭家可能不會太老實地執行協議上的內容。
為了震懾住鄭家,讓鄭家知道朝廷的不可惹。
朱由檢讓張鳳翔以邀請鄭鴻逵觀看近衛軍演練為名來露一露朝廷的肌肉。
當張鳳翔邀請鄭鴻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