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的答他。
“你這一身衣裙,純白勝雪,是常人根本穿不起的料子,若是染了血,那便再也洗不乾淨了,不可惜嗎?我見過很多像你這般的世家小姐,她們誰也不會髒了自己的手,其實你只需吩咐一聲,我便會在頃刻之間人頭落地!人頭落地後最多不超過一盞茶,我就會被拖出王府埋葬,或是亂葬崗,或是黃土地。你完全可以讓我死得悄無聲息!”魏良平靜道。
“但是你沒有!”魏良突然大聲起來,“你根本不想殺我!看你剛進門時的表情我就知道了,哪有人穿得一身雪白來殺人的,哈哈哈哈!”
白芷聞言微微勾起嘴角,卻是笑不達眼底,“是,你於我而言,不過是個陌生人,老實說,我也可以給你喂下毒藥,讓你永遠也無法說出秘密。但我又不得不殺你!”
“我知道你殺我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向寧王爺證明,你可以留在他身邊嘛!讓他覺得你可以為他所用!”
魏良一語中的。
白芷也很淡然,她想了兩夜,也想通了這個道理。
她在為了做孟瑛的妻子,馴化自己。
而殺死魏良,就是馴化自己的第一步。
拋卻自己對整個社會系統的認知,重新融入這皇權專制的時代,成為一個統治階級,以孟瑛的利益為最高的主旨,不顧一切,掃除可能影響他的所有障礙。
這是做他妻子的必經之路。
多麼完美的自我pUA。
白芷想到了這一層,卻不想承認,她緩緩開口,“人總是要融入環境的,在吃人的時代,學會吃人,不是應該的嗎?這個世界,難道不是殺伐果斷才能成為英雄嗎?”
魏良皺眉笑了,“哈哈哈哈!你這話真實在,又真好笑!被吃的人,與成就那些殺伐果斷的人,都是如我這般的螻蟻。左右世界是他們的,是你們這樣的王公貴族的!”
“你說我能坦然送死?不可能,不可能坦然的!”
“有誰能真的不怕死,不過是無奈罷了!”
“我不過邊陲小縣一小吏之子,十歲,我爹因派系鬥爭獲罪,我被流放充軍。十一歲,我年紀小被當做誘餌誘敵深入,僥倖活了下來。十二歲,流亡北境,被賊匪劫擄,淪為奴隸,吃不飽,穿不暖。十四歲,逃離賊窩,投奔庶姐,卻被姐夫賣給了敵對之人。四年折辱,磨去了我的所有,十八歲時,活著或死了,對我已經無甚區別。如今十年過去,苟延殘喘至今,未能給父親立碑,沒能找到一知心人,什麼都沒能做成……”
“人生短短二十八年,沒有一次我的命能被自己掌握。就像那日,我不過是因為被請去畫了一幅美人圖,就成了眾人的眼中釘。”
“我做錯了什麼?”
魏良垂下來頭,輕笑一聲,“其實,那天夜裡我很感謝你。像我這般的螻蟻,殺伐果斷的人不是英雄,救我命的才是!”
白芷沉默了。
她第一次猶豫,要不要不顧一切地去愛孟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