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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第二十八章 (3)

打電話沒人接,發資訊沒人回,要不要這樣子啊!她拿著手機發呆。離婚協議書寄出去快一個禮拜了也沒訊息。又不想去他那個別墅或是他們家。總之就是覺得跟他沾上一點邊就煩的要命。

西西最近總是很晚回來,害她真的覺得有點小小的寂寞。最終,她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她要和卓玦去臺北。管他,她就是個沒心沒肺的傢伙。說不定回來離婚協議書就簽好字擺在她眼前了。

機場裡卓玦坐在她旁邊,帶著帽子蓋住臉,問,“解決了?”

“沒有”她擺弄飛機票,很不情願的回答。

“那還跟著我亂跑?讓人家知道還以為我拐帶你私奔呢?”

總覺得卓絕的反應有點過於激動,她狐疑的瞪了他一眼,“我想散散心行不行!”

飛機上,吉喆怎麼都合不上眼,看著窗外的雲,身旁閉著眼的人忽然說,“如果他出現在臺北,你就不要離婚跟他回去,知道嗎?”

“憑什麼啊!”

“有時候男人不說不代表不愛。”

她對臺北的興趣,僅限於吃。什麼日月潭那些經典的景區她都不是很有興趣。要問還有沒有別的?大概就是聽人說臺北的明星多,不知道能不能遇到,隨便是誰,只要能遇到就拍個合照。和明星拍照是初中時候的夢想,那時候迷戀過很多明星,傻傻的幻想以後有一天能攢夠錢去看他們的演唱會。可惜這個夢想一直沒實現過。忙升高中忙考大學,後來大學畢業有錢了也沒去看。因為後來漸漸發現曾經挖空心那麼那麼想要得到的東西,在長大以後就沒那份熱情了。擺在眼前都不會太興奮,可能還會覺得礙眼。反思自己曾經可笑的執著。人長大了還真是現實的可怕。

夜裡做了一個夢,輾轉難眠。據說臺北士林夜市的小吃都很不錯,凌晨一點她將卓玦約出來。她住的是酒店所以打個的很快就到了,卓玦的家並不在市裡,等了好久才出現。

一坐下就開始抱怨,“我說姑奶奶不帶你這樣子的,這麼晚了很折騰人訥!”

可怕的臺灣腔!其實卓玦雖然是臺灣人但臺灣腔並不重,故意這樣子說話反而讓她很想笑,故意打了一個冷戰,學著他的樣子,“你可不可以好好說話,很嗲誒!”

“幹嘛這麼晚還出來吃東西?”

“想吃啊。我要吃蚵仔煎!喝正宗的奶茶!擔仔麵、滷肉飯、炸雞排……”

她還沒說完就被卓玦搶話,“停!你是不是今晚吃完了明天就走?用不用這麼著急?還是……呆不下去了……”

“陰陽怪氣!我餓啊!行不行!”

點了一大堆吃的東西,她吃的起勁兒發現卓玦一直看著她都沒有動,“你幹嘛不吃?”

“看著你吃啊,你是不是又不開心?因為他一直沒出現?”卓玦拖著下巴。

她賣力的吃,狠狠反駁,“才不是!神經!我真的餓,酒店的東西不好吃。”

“阿吉,你不是說以前有個夢想是看演唱會?明天我帶你去。”

演唱會現場太火爆了,她和卓玦被擠在人堆裡,耳邊是旁邊人拼命的吶喊,幾乎都聽不清檯上的人再說什麼,可是每當歌聲響起就會安靜下來,或是大家齊聲聯唱。熒光棒像海浪一樣,一波又一波的搖擺。

曾經她是多麼熱切的期待過這樣的場面,看電視轉播都會抓心腦肺的恨自己不能親臨現場。一個人在沙發上又唱又叫又跳。而此刻,那樣的心情早就隨著年華一去不復返。再沒了那時的激情。只是拿著熒光棒跟著人潮一起搖,沒有喊也沒有唱。

一首再熟悉不過的歌曲響起,所有人都安靜了,整個現場安靜的嚇人,那個她曾經執著的喜歡了很多年的男人在深情的唱:“她來聽我的演唱會,在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