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容的臉立刻變得怒容滿面:“你以為我不知道嗎?我還不是為你好,開服裝店能比結婚重要!你也不想想,就你那名聲,要是再被劉軍甩了,看你還怎麼有臉在家裡呆下去!”
我痛苦地說:“可是,登了記他也不一定和我結婚的。再說了,我的錢其實。。。。。。”
我是想告訴我媽,我的錢只有兩萬,但我媽怒氣衝衝地衝我一瞪眼,厲聲說:“你給我閉嘴!只要登了記,他要是敢不娶你,我就天天到他學校鬧!”
我立刻閉了嘴,我知道我媽說得到做得到。在農村不是沒有這樣的先例,結了婚若男方想離婚,女方就算拖不死你,也讓你半生不能安寧。登了記要是不結婚,不但雙方名聲都不好了,女方的媽媽充分使用農村婦女的伎倆,整天到你單位哭天搶地,你就別想有好日子過!倘若男方是吃國家飯的,那就更有把柄被人攥在手裡了。
在婚姻的關係中,特別是在農村,無論承認與否,男方大都處於比較強勢的地位。但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方,也並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這是可以理解的,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何況是人被逼急了。
所有這些手段,即便是現在,仍然十分奏效。
304。
雖然,這樣的婚姻並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媽說得沒錯的,要是和劉軍分手了,所有人都會認為是他甩的我。我不但更加臭名昭著,再想找到象他這樣年齡、相貌都般配的物件,又談何容易呢。
村裡別的女孩子找物件,不但過年過節男方家要送價值不菲的“節禮”,訂婚的時候,還要送萬兒八千的禮金,禮金是給女方父母的。除此之外,以後小兩口要用的傢俱、電器、衣物、日常用品等等,均由男方家做好買好送到女方家,這些物品統稱“彩禮”。結婚那天,這些“彩禮”便變成了“嫁妝”,再浩浩蕩蕩地由女方家拉到男方家。若是男方家的“彩禮”足夠豐厚,女方家就不用花太多的錢了,在別人面前也很有面子。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條件是,對方是名聲清白的處女。若婚後男方得知自己被騙,女方便從此沒有好日子過了。並且,女方在村裡,一輩子也別想抬起頭,唾沫星子是可以淹死人的。
中華民族幾千年傳承下來的貞操觀,即便在高度發達的大城市,也是陰魂不散。在農村,就更是根深蒂固的了。象我這樣名聲不好的女孩子,即便心思靈透,即便純樸善良,即便貌美如花,在他們眼裡,也是一錢不值的。所以村裡未婚女孩子的那種待遇,我是斷斷享愛不到的。
我媽對劉軍一家忍氣吞聲,也是因為她清楚地知道我現在的身價。要麼減價處理,嫁給一個又老又醜或殘障智障的男人;要麼就象現在這樣,嫁給一個象樣的男人,如劉軍這樣,但必須倒貼。而劉家,顯然是知道這點的。我媽情願倒貼也不要我選擇前者,己是對我非常仁慈了。別人養女兒都有得彩禮拿,只有她養女兒還要倒巾,在這一點,我感覺自己很對不起她。
除非我再次離開這塊生我養我的土地,否則,只要我想在家裡找男友,便永遠擺脫不了一文不值的身價。可我再也不想外出,不想打工了啊。考慮再三,我終於決定:就按我媽說的去做,只要登了記,又有我媽死纏爛打,諒劉軍也不敢反悔的。到那時再砸鍋賣鐵湊那一萬元錢,我相信只要我家和他們齊心合力,東拼西借,湊一萬元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也許,我這樣是對劉家的欺騙。但反過來說,劉軍一開始就是奔著我的三萬元錢來的,動機同樣不純。我相信劉軍和我一樣,原本都想做一個善良而有尊嚴的人,但所謂的善良和尊嚴,在冷酷的現實面前,是怎樣的不堪一擊啊。再說娶了我,我的恥辱便要分給他一半,他又何嘗不感到委曲呢?
現在,話己攤到了桌面上,既然他無情,我又何必有義?縱觀周圍,有多少對婚姻是基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