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20部分

以紫鵑對賴家的瞭解,賴家一定是滿意這門婚事的。沒辦法這個時代就是這個觀念,世代的奴隸,居然女兒能做主人家的正妻了,這是何等光榮啊,賴家家再怎麼看不上賈薔的惡習,也會高興這門親事的。

所以紫鵑作為賴家曾經的媳婦,當仁不讓的有第一個通知賴家這件事的義務。不管她本人如何看這件事。

紫鵑當然看不上這樣的親事了,以後賈府完蛋,賴家只是總管,和是親家是不一樣的。等一下總管,好像也逃不過的,這個職務太高了。

但是賴大本人,甚至賴大媳婦逃不過,不等於說賴家女兒也逃不過,如果她外嫁了的話,完全就能逃過了。按賴家的身份,她家女兒外嫁還不容易。

可是和賈薔結婚,就沒希望了。

但是賈老太太開了這個口,也不容的賴家不同意啊。其實賴家沒有選擇權的,只有高興的接受,和表面高興心裡不滿的接受兩種選擇。也許現在這樣高興的接受,對賴家人更好些。

有選擇權的是賈珍一人,可是賈珍因為某些原因居然同意了。當然賈老太太也是有把握他會同意才這麼提的,誰會說一樁一定不會成功的媒?

所以紫鵑很鬱悶,因為紫鵑真的挺喜歡那個曾經可能是她小姑的女孩子。賴家對她也真的是不錯的,她也不是不知道感恩的人。可是她也絲毫髮言權。

只能心裡抱怨,賈老太太,你自己的親孫女都要嫁給中山狼了,你不管,倒管起寧國府閒事來,什麼人啊。

誰不知道寧國府的賈薔是什麼東西啊,你怎麼能把人家好好的姑娘往火坑裡推啊。好吧,如果賈薔不是這樣,你也不可能給她說個管家家的女兒。

林黛玉發現紫鵑蔫了,很奇怪:“紫鵑你不舒服麼?哪裡不好?要不找大夫看看?”

紫鵑搖頭:“沒有啊,只是想我小倩的事。”沒錯,賴家的女兒叫賴倩,家裡都叫她小倩。反正不姓聶,小倩就小倩吧。

林黛玉聽了,說:“那小倩的女婿是有些不好的名聲。但是,都是年輕的時候的糊塗事,珍大哥也管教不了,就這樣了,以後成了家慢慢就好了也說不定。”

是賈薔的名聲問題,是賈府要完蛋的問題了,姑娘啊,這話也不能對你說。

等等,姑娘剛才說什麼,不好名聲?糊塗事?紫鵑驚詫的問:“姑娘也聽說過薔二爺的事?”

那些話都傳到姑娘的閨房裡了?這還了得,雖然紫鵑認為不算什麼18禁,可是按這個社會的標準,這樣的話題對姑娘們還是絕對是“20禁,28禁”。如果傳到姑娘們處,等於說明賈府的混亂狀況了。

畢竟賈薔做的都是什麼事啊,和他堂兄,甚至伯父疑似搞bl,還據說曾經和他堂嫂通姦,別的好像就是和個小戲子相好了。事件不多,可是除了搞小戲子在這個社會不算事以外,其他的個個都夠驚世駭俗,可以說走在時代前沿,不對,應該說社會邊緣。

當然也說不定其他大戶人家關上門也這樣,誰知道。問題是賈薔是賈府的,誰不知道?可是不等於說這話能說給姑娘聽。等會兒,打聽一下,要是這房裡的人說的,要敲打一下了,有些話起碼用詞要斟酌。

好在林黛玉接著說:“我聽說是和咱們府裡過去的小戲子不乾淨,可是也不算什麼大事,讓小倩寬寬心,難道一個小戲子還能鬧什麼事啊。我看珍大爺都不會同意那小戲子做妾的,一個外宅裝不知道也罷了。”

原來是這個,紫鵑放心一點,畢竟這個時代包小戲子,連當新聞的價值都沒有。在等等,這麼爛俗的沒人當回事的事,怎麼就成了傳聞到了林黛玉這個深閨小姐耳朵裡?

紫鵑就問:“這小戲子當然不是什麼大事,不過要不是大事怎麼傳到姑娘這裡了?”(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