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非常傳統的觀念。少女時代就幻想著生命中的白馬王子,直到大學都守身如玉。其間有過不少追求者,也試著交往過幾個,但很快放棄了,“主要是緣分未到”。
( 1 )結婚
曉雪先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我和丈夫是我讀大四那年認識的。夏天,下著大雨,我去一個人才招聘會。因為心裡有事,急匆匆地把包落在計程車上了。正在著急,腰裡的BP機響了( 那些年手機遠不像現在普及,能有個BP機在校園裡就相當不錯了 )。BP機上是他的留言,他正巧成為那輛計程車的下一位乘客,無意中發現了我的包,包裡有我的身份證,還有一大堆證件資料。
我們約在咖啡館。看到我進來,他立刻起身招呼,原因是包裡的身份證讓他很容易認出了我。我看到一個很高大的男孩,臉部線條很硬,但不是我一見傾心的那種英俊。我們面對面坐下了,在把包拿出來的同時,他笑我是個粗心大意的女孩:“把這麼重要的東西丟在車上,說不定哪天把自己也弄丟了。”見慣了校園裡小男生的奉迎,這個大哥哥式的批評一下使我感覺親近。
那天咖啡館裡人不多,靜靜地流淌著背景音樂。之後的聊天非常自然,他大我兩歲,竟畢業於同一所學校,已經有了一份不錯的工作。當我們聊完起身看錶時,發現已是半夜,然後他送我回家。
因為我的一次疏忽而相識,從此開始交往。這就是緣分。
而我,是相信緣分的。
和所有的年輕人一樣,戀愛的日子幸福而且快樂,當然也少不了爭吵鬧彆扭,但留在記憶中的基本是浪漫,我們一起爬山,一起看電影,一起聽音樂,也一起幻想未來的生活。
這樣過了一年,我們商量著一起把工作辭了,自己辦公司,好好幹一番事業。
他拿出了全部積蓄,又從兩邊老人那裡各借了一點錢。小公司的打拼很辛苦,有時請客戶吃飯,結完賬兜裡連打車的錢都不夠,只好相擁著一步步走回家。
我們那時已開始同居,租住在附近機關大院的一室一廳,房子很舊,但租金便宜。沒事的時候,我們會牽著手在街上閒逛,幾乎把附近的小餐館吃了個遍。一個砂鍋豆腐四塊錢,一盤京醬肉絲三塊錢,再加兩碗米飯,不到十塊錢一頓飯,吃得非常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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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展順利,很快我們把借父母的錢還清了,還慢慢積攢起一筆錢。和所有過日子的年輕人一樣,買房買車。在戀愛了六年之後,我們結婚了。
後來我多次回想結婚這件事,覺得當時就有些勉強。那時我們已經一起生活好幾年,除了沒辦手續,與正常的夫妻沒什麼兩樣。剛開始住到一起時,他曾提過結婚,我那時想,怎麼也得攢下一筆錢,有了生活和事業的基礎再說。
後來他又提過幾次,我都以同樣的理由拖下來。
之後,他不再提了,覺得這樣也挺好。
我們是兩年前結的婚,幾年下來彼此早沒新鮮感了,但是雙方父母很著急,催著辦了。那時候房子也買了,公司規模一點點擴大,我也覺得該是結婚的時候了。婚禮來了不少朋友,但披上婚紗的時候,一點也沒有新娘的感覺,只覺得完成了一個順理成章的程式而已。
婚後住在裝修好的房子裡,房子大了,公司業務也更忙了。日子一天天地過著,既不覺得有什麼好,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 2 )離婚
發現他有情人,是在結婚快一年的時候。那段時間他出差特別頻繁。我們倆在公司是有分工的,所謂“男主外,女主內”。他管對外的業務,我負責公司內部管理。我選擇主內還有一個原因,他別的方面都好,就是嫉妒心太強。一看我和過去的異性朋友來往就多心。一起在外面應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