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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撞,鬧得天翻地覆。

後來,一位法力無邊的隱士發現了那不可收拾的場面,他身披袈裟,手拿法器,口唸咒語,單身一人來到廟前,開啟寺門跳起神舞,邊舞邊朝前緩緩而行,眾起屍也在他後面邊舞邊緊緊跟上。他們漸漸來到一條河邊,隱士將眾起屍領上木橋,然後脫下袈裟拋到河裡,於是,起屍們紛紛跟著袈裟跳入河心再也沒有起來。

無論是現實還是傳奇,這無疑給藏民族的心靈之上鑄成了一種無形的壓力。為了預防可怕的起屍衝入,根據起屍不能彎腰的特點,專門設計和修建了那種矮門的房屋,是給起屍設定的障礙物。

當然,在那些古老的年代,這種防範起屍的措施僅僅在藏南和藏東那些有房子居住的地區使用,而在藏北廣大地區,尤其居住在可可西里邊沿地帶的牧人們,則無法採用這種防範措施,牧人也常常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三、起屍的故鄉

聞名於世的可可西里地區因高寒缺氧缺乏水草,居住在這一地區的牧人們,由於環境所迫,只能到處遊蕩,逐水草而居,三天兩頭搬一次家,終年處於遊牧狀態。那裡的人們生前沒有穩定的居點,死後也沒固定的天葬臺。同時,在這些地區無寺也無僧,更談不上搞那些繁雜的葬禮儀式,人們普遍實行野葬和棄葬。野葬就是人死後,將其遺體脫光丟在野外,死在哪方,丟在哪方。棄葬便是指人死以後,活著的家人拔帳搬走了之,將死者棄在舊址上。凡採用這種葬法一般一脫衣,他生前蓋何衣物原封不動地蓋在死者身上,看上去,象一個活人睡覺似的。

這種遊牧部落的葬俗更容易造成起屍。雖然他們無法建造矮門來抵擋起屍,但人們也同樣在別無它法的情況下,採取一些相應的措施。比如,將屍體尤其發現有起屍徵兆的屍體丟於野外時,用一根繩索拴在天然的石樁或大石塊上,以此避免起屍跑去害人。儘管如此,也免不了常有起屍發生。也常有人遇上起屍。例一,安多縣司馬鄉文書扎多(此人過去是強盜),有一年他騎馬掛刀前往那曲西北部的那倉部落(今尼瑪縣轄)搶馬。他搶得一匹好馬後,一騎一牽急急踏上返程。連續跑了幾個晝夜後的一天傍晚,在一個空曠無人的地方下馬,用多熱(藏北牧人語,意為拴馬用的長繩)將兩匹馬同拴在一根小樁上,自己盤腿坐在樁邊生火燒茶(這是所有強盜的習慣),本想在夜幕的掩護下讓馬吃點草,自己也添填一下餓扁了的肚子,不料兩匹飢腸轆轆的馬竟不吃草,只顧驚恐地朝他背後看著,鼻孔中連發吼聲。扎多不解地向後一看,離他只有幾步遠的地方,站立著一具赤身殭屍,猶如一頭欲撲的野獸盯著自己,左腿上還繫著一根毛繩,究意拴在哪裡,壓根沒有看到,或許因當時極度緊張的緣故罷了。他不顧一切地翻身上馬,拼命逃跑。在朦朧的月光下他清晰地看到起屍已經追上來了。大約跑出五公里處,有個小山包,十來戶牧民居住山下。身為強盜的扎多自然不能讓人發現,故他繞山而上,到山頂躲藏起來,他的心還在“撲撲”亂跳。大概過了一刻鐘後,聽到山下牧村裡人喊犬叫連成一片,他心裡明白是起屍進村了。他騎上馬背飛也似地逃回家鄉去了。那些既無住房也無矮門預防的帳篷牧村遭到起屍襲擊,結局可想而知了!

例二,安多縣色務鄉鄉長巴布去那倉部落盜馬的路上,遇到一個被牧戶廢棄的舊址,帳內四周一米多高的擋風牆完好無損,使人一看就知道該戶剛搬不久。他想進去避風稍歇,剛邁進一步,發現土石圍子的東南角里有件嶄新的七色花邊羊皮袍,躺在袍內的分明是個婦女。當他定睛一瞅,那女屍的頭已經抬起頭來了,睜著雙目在看他,不用說她是被棄葬了女起屍。幸虧及時發現才免遭橫禍。

例三,那曲來我部落(今尼瑪縣轄)裡有個叫吾爾巴的牧人,他死後以後,將其屍體送去野葬的當天午後,一隻烏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