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煜城走的是捷徑,又非常熟悉地形,將奧斯頓遠遠甩在身後。
這貨幾個小時之前,就被蘇煜城甩開距離,早就不知道迷失在那個山溝溝裡。
以防被奧斯頓後來居上,蘇煜城必須儘快確定寶藏位置,將其取走,以絕後患。
當兩人來到王多呀山半山腰時,一直埋頭帶路的蘇煜城突然停下腳步,看向山下,被六座山峰緊緊守護的山谷地帶。
“前面就是藏寶圖上面記載的藏寶地,我們找到它了。”
“你看這裡的地形,雖然是一個完全包圍的山谷,但周圍的6座大山,全部是南北走向,南高北低。”
“按照地勢推斷,藏寶人選擇藏寶地肯定會順勢而為,因為這樣最符合自然規律,挖掘起來也更容易。”
“所以,我們先探索北側地勢較低的位置。”
蘇煜城這通話,純屬胡說八道。
他這一路走來,靠的是藏寶圖以及腦海中堪比GpS定位的精準地圖,才能一直領先奧斯頓。
之所以這麼說,一方面給自己營造一個大師人設,顯得更專業一些。
另一方面,是因為王多呀山剛好處於地勢最低的北側,從這邊一路向南透視過去,可以輕鬆找到寶藏所在。
蘇煜城的小心思很簡單,但是宋菲菲以及直播間的眾多網友並不知道他的小心思,都覺得他很厲害,肯定不止一次在野外尋寶。
宋菲菲表現得更明顯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蘇煜城的眼神都拉絲,眼神中的崇拜、愛慕之色呼之欲出。
彷彿在對其他人說:看看,這就是我看重的男人,他最優秀!
“蘇哥,咱們快點行動吧,我擔心那個外國佬盯上咱們。”
宋菲菲雖然沒有夏晚檸那種細緻入微的觀察力,以及超高智商,但她也不傻,知道尋寶藏這種事不能拖。
不提奧斯頓這個中途偶遇的傢伙,許多觀看直播的人,都可能連夜趕過來,跟他們爭搶寶藏。
所以,最好第一時間尋到寶藏,將其裝入自己口袋才是最安全的。
蘇煜城點點頭,“嗯!”
“咱們不上山,直接從半山腰穿過去,前面是下坡路,你腿上有傷,小心點。”
宋菲菲並不是矯情的人,乖巧的點點頭。
“我腿上的傷已經好得差不多了,沒事的。”
“你放心吧,我能跟得上!”
“好!”
蘇煜城也不願耽誤時間,加快腳步的走在前面。
他特意調整腳步,讓宋菲菲可以跟得上他,不動聲色的遷就宋菲菲的速度。
兩人一前一後,走了十多分鐘,才來到山下。
山谷地勢很平,遍地雜草叢生,有一種類似國內“拉拉秧”的蔓藤類雜草,爬滿整個山谷。
還有一種開紅花的野生薔薇科植物,充斥在山谷各個角落。
這兩種植物都非常噁心人,拉拉秧渾身上下全是細密的尖刺,一旦被其觸及到面板,會被劃出一道細密的傷口。
傷口又疼又癢,十分折磨人。
薔薇科植物就不用說了,這個科屬地植物有一個共同特點,開花漂亮,但是渾身佈滿尖刺。
拉拉秧只是草本植物,而這些薔薇蔓藤上的尖刺,是非常鋒利的木質尖刺。
它們可以穿透衣服,對面板造成傷害。
蘇煜城身體被玄龜殼多次升級,皮糙肉厚,沒什麼。
但宋菲菲這種脆皮大學生就不一樣了,那小胳膊小腿跟嫩豆腐似的,在這裡走一圈無異於受刑。
下山後,蘇煜城解下背後的揹包,假裝在揹包裡面翻找,偷偷從空間內取出兩條野外專用護腿。
“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