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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我都要!

萬來著。

大概過了半個小時,阿彬就拿著厚厚的一疊銀圓走下來,把錢放在桌子上。

辛普森笑盈盈地把錢收起來,徐童表示以後興義幫會全力資助辛普森修建教堂,當然潛意思就是,以後興義幫的錢,就不用再給西蒙上校上供了。

雖然同樣是花錢,可這兩者之間的差距就大了去了,前者是自己主動花錢,花多少自己說的算,後者是上供,孝敬洋大人,你還別嫌多人家肯收都是給你面子。

對此西蒙上校非但沒有異議,反而樂見其成,和錢相比教會的友誼更為重要,一份教會的介紹信,足夠幫他們家族在國內取得許多政治上的資本。

這下義興幫上下,還有誰敢不服氣。

要拳頭人家拳頭夠硬,要關係,洋大人都要點頭哈腰,做人還是做狗,相信大家心裡早就有了答案。

等送走了西蒙和辛普森兩人後,徐童拍了拍手,就開始做起甩手掌櫃了。

剩下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自然就落在了阿彬的腦袋上,本來他就是義興幫的人,接手的事情比自己來要簡單得多,義興幫的那些人也不會有牴觸情緒,畢竟說到底這義興幫還是自己家的。

徐童這樣高調自然不是為了逞一時之爽,而是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既然是陣營對抗,那麼拋開實力來說,前期自然是誰佔據的資源越多越有利。

而自己的身份,確實不大好,自己要是傻乎乎地直接上了知行堂的大門,雖然能完成身份任務,可這樣的身份,自己可不稀罕。

說好聽的是鎮場子,說難聽點就是一個看門狗,這可不是自己想要的。

徐童端起茶盞抿上一口:“不就是鎮場子麼?管你黑的白的,我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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