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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部分

嚴格說起來,這還是天王府的軍政架構很是混亂,不適應局勢飛速發展的原因,他這英華一國連場大勝,東路將清兵趕出了廣東,還佔了南澳威脅福建,西路敗了清廷三省之軍,整個廣西眼見都是囊中之物。最危險的初生期已經度過,聚在英華大旗下的文人和工商,都急不可耐地伸手要分花紅。

“好!那咱們就興這攤丁入畝!可咱們不是滿清,不僅只說,同時還要做,而且言行合一!”,

李肆心念轉動,下了決斷,要將“攤丁入畝”一事,當作一個切入點,不僅吸聚農人之心,還要調整天王府政務架構,同時藉此而上,砥定他英華一朝的治政根基,兌現他最初立國時許下的承諾:“英華是眾人之國”。

歷史上雍正搞“攤丁入畝”,不過是順應自明朝張居正一條鞭法改革以來的發展大勢,基本背景是以銀代役之後,人頭稅,也就是子銀的實際徵收越來越艱難,越來越跟實際脫節。滿清入主華夏,延續明時賦稅制度,丁銀徵收以萬曆黃冊所統計的“丁口數”為根基,已經完全脫離實際,各地州縣按都圖甲攤派到戶,而實際被徵收的物件,跟籍冊上的戶等資產根本對不上。各地州縣對“丁銀”的徵收從來都頭疼無比,還要花相當多的時間精力來造假賬,讓他們的丁銀帳目看起來是每年在變動的,畢竟這稅是人頭稅,人變稅就得變。

實際經理政務的地方官員一直都在作各種嘗試,比如廣東,早在明末,就有州縣已經在推行“丁隨糧走”的權宜之計,實質上是將丁銀攤分到田畝裡,只是在賬務流程上,還保留著基於黃冊的都圖甲丁銀體系。原本歷史上也是廣東最先推行攤丁入畝,從康熙五十五年就開始了,因為這裡基礎最好。

李肆前世有很多人將“攤丁入畝”粗淺地看作便民利民政策,認為這是均衡貧富,解堊放了人身束縛的“仁政”,這是絕大的誤解,當然也是滿清文人刻意渲染出來的結果。這樁政策之所以成型,根本緣由是貨幣取代勞役和實物稅的過程裡,傳統政堊府被迫從直接到人頭的傳統稅收體系,退步到基於田地的間接稅收體系上,是明代一條鞭法的必然延續。

“攤丁入畝”是貨幣深入到最底層的生產生活中的必然趨勢,原本的丁銀是代役性質,既然是銀子,既然是貨幣,那天生就是要用來交換的。政堊府要收銀子”就不能不放開賦稅意義上”對草民框起來的人身束縛,只從草民耕種的田地上去收,這個轉換在邏輯上也是必然過程。

這一策並非雍正即位後才推行,康熙推行丁銀定額,“永不加賦”,後,廣東等地就已經開始推行,雍正不過是推之全國。而論其實質,僅僅只是帳目層級的財務制度調整”卻能在後世留下“善政”的大名”傳揚頗遠,滿清文人手筆的力道,由此可見一斑。雍正其實不懂這方面的事,給年羹堯的奏摺裡就自承過他不瞭解此事根底,要年羹堯提意見。

“攤丁入畝”,的結果是什麼?各地州縣不必再假造另一套帳目,而是跟著田產籍冊走。實際攤丁的辦法”有一省通攤,有州縣分攤,將丁銀按田畝數量攤分的,有按田銀數量或者田產糧食攤分的,實際操作還是各地方自己看著辦。而且這行動也非在雍正朝就完成了”大多都延續到乾隆朝才完成,甚至有的省份,比如山西,直到道光年間才完成帳目上的轉換。這一樁政策,絕非什麼轟轟烈烈的改革,而是順其歷史必然,被迫一步步完成的。

至於“攤丁入畝”解除了什麼人身束縛,這說法僅僅只有紙面上的意義,原本丁銀的人身束縛就是空對空,將其混淆為實際的人身束縛,很是可笑。丁銀自晚明就跟實際情況脫節,少有誰因為要收丁銀就少生兒女的,也少有誰因為丁銀限制而不能外徙的。一條鞭法後”人身束縛就很少再跟賦役有關,更多是跟職業和社會管控有關。“攤丁入畝”之後,原本用來造假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