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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部分

的溝通,而大多數老人家,都開始喜歡問林宇對經濟和國內經濟和經濟體制以及政治體制的一些看法。

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農村的改革是從農民家庭重新獲得土地經營權開始的。

新中國在土地改革完成後,鑑於貧窮、分散、脆弱的小農經濟無法支撐重工業優先發展的工業化戰略,以蘇聯為榜樣,透過合作化和集體經濟的方式提高農業生產力、容納越來越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最大限度地為工業化提供支援的主張佔了上風。但由此形成的路徑依賴最終導致了不顧生產力實際,盲目追求生產關係變革,短短几年內就消滅了土地sī有制,完成了由互助組到初級社、高階社直至人民公社的體制轉換。

儘管人民公社時期中國的農田水利事業和農田基本建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化肥工業、良種培育和農業機械化獲得長足進步,而且這一體制在農村公共品供給特別是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方面發揮了獨特的作用,但是,不容否認的是,這一體制毋寧說是著眼於為工業化提供積累設計的,並不符合億萬生產者的意願。在人民公社體制下,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二為一,都歸村社集體擁有。濃重的自然經濟sè彩和僵化的計劃管理模式,不但束縛了土地和勞動力的合理流轉,強化了二元經濟結構,而且也窒息了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影響了農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儘管從1962年起在否定“單幹風”的同時將基本核算單位由公社或大隊退回到了原來初級社規模的生產隊,但是生產隊並不具有完整的經營自主權,一再發生的“一平二調”和瞎指揮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xìng,也使責、權、利脫節,勞動生產率長期得不到提高,經營上的規模效益更是無從談起。事實上,人民公社體制越是向前發展,自身的弊端暴lù得也就越明顯,要不是有“文化大革命”和“農業學大寨”這樣的政治運動支撐,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恐怕不會在農村統治長達20多年。

然而,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這套傳統體制仍在慣xìng發展。1976年12月,第二次全國農業學大寨會議在京召開。會議強調:“農業學大寨、普及大寨縣,是一個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農業的偉大革命群眾運動。”

次年10月30rì至11月18rì,接著召開了全國普及大寨縣工作座談會。座談會討論了大寨縣的標準問題,認為隨著大寨縣的普及,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已經不能適應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12月19rì**zhōng yāng批轉了這次座談會向zhōng yāng政治局的彙報提綱,指出:隨著公社、大隊兩級經濟的壯大,實現基本核算單位由生產隊向大隊的過渡,以進一步發揮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優越xìng,是前進的方向,是大勢所趨。

1977、1978年錯在什麼地方?就是錯在沒有把“實事”搞清楚。經過了“文化大革命”十年的破壞,已經不可能在20世紀內實現四個現代化。考察了rì本、歐洲,只看到了他們戰後用了十幾年的時間成為發達的國家,沒有看到他們的工業基礎比我們好,他們的技術力量比我們強,更重要的是沒有看到他們沒有八億農民革命勝利30年了還有要飯的這樣一個情況,從而不適當地堅持要在20世紀末實現四個現代化,並且錯誤地提出要以比原來的設想更快的速度、要在20世紀末實現更高程度的現代化。結果犯了“急於求成”、“yù速不達”的錯誤。

1983年以後錯在什麼地方?就是錯在沒有堅持20年翻兩番的前十年打基礎、後十年振興的兩步走的發展戰略,同樣錯在沒有把“實事”搞清楚。當時的“實事”是什麼?首先,國民經濟比例關係嚴重失調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國家財政經濟狀況還沒有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