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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頁

但是,王翊不同意。

按照王翊的計劃,俞國望、陳天樞和劉翼明在攻下新昌後,會進攻嵊縣。之後由俞國望和陳天樞駐紮該地,劉翼明則繼續南下進攻金華府。在他們先前制定計劃時,王翊和這些將領普遍覺得,這些都並不困難,而劉翼明一旦殺入金華,百姓勢必會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至於他們得出這個結論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金華府那個地方除了民風彪悍外,已經被滿清的金華總兵馬進寶刮地皮刮的怨聲載道了。

馬進寶這個人陳文倒是知道,他就是那個錢謙益一直想要策反、在南京之戰中鼠首兩端的蘇松提督馬逢知。雖然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改的名字,亦或者逢知就字號之類,但是這個人刮地皮的名聲和手段在清初的江南卻是很有名的,尤其是他的那個把人倒吊起來往鼻子裡灌醋的招數,就連身為現代人的陳文在書上看到後都覺得不寒而慄。

正常人鼻子裡嗆水都受不了,更別說是往裡灌乙酸的水溶液了,就算醋裡面富含胺基酸等微量物質,對人體有益,那也不是往鼻子裡灌的東西啊。

對於王翊的這個後續計劃,陳文想了幾天都沒想出可行的理由來進行反駁,而他也完全不能拿「我知道歷史」來打消王翊早在他來到這個時代之前就已經制定好的計劃。於是乎,陳文只得以著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和為將者未慮勝、先慮敗的道理來說服他。

不過,效果很是不好。

最後,王翊同意八月初他和那三位武將在四明山南部會面時,把陳文的想法提出來,讓他們討論一番。而陳文也只得到了這個保證。

算了,求人不如求己,還是想想自己怎麼帶著王翊他們把這個史詩難度的副本開荒成功吧。

待陳文回到軍營,士兵們已經在各級軍官的帶領下往既定的西校場而去了。陳文暗自慶幸了沒有遲到,便趕忙登上了點兵臺,從早就為上官設想周全的顧守禮手中,拿到了他先前已經制定好的軍法。

陳文的軍法分為兩部分,上半部分被稱之為條例,下半部份則直接叫做軍法。

條例乃是適用於日常作息、訓練和非戰爭狀態的紀律,包括陳文在中午時便開始執行的按照小隊吃飯、睡覺和優先下屬用餐在內,都在條例的範疇之內,可以說是吃喝拉撒睡沒有不管的地方;而從下午開始的訓練和絕大多數非戰爭狀態的情況也在條例的管轄範圍之內。

陳文的條例在刑罰上移除了明軍軍法中的例如割鼻、切耳、穿箭遊營在內的所有肉刑,懲罰的方式也主要由鞭笞和軍棍組成,很少有斬首的刑罰。至於他本來打算的包括打掃營房在內的刑罰,則被那三個千總軍官認為是有侮辱士卒尊嚴的傾向,和陳文的條例精神不相符而被取消了。

這讓陳文頗有些莫名其妙,當初他準備取消肉刑時以其有侮辱性質為由,被這三個傢伙不置可否,甚至暗地裡嗤之以鼻,而在打掃營房這個問題上卻被認定是有損害士兵的尊嚴,真不知道是誰在侮辱士卒的尊嚴?

如果一個軍官或士兵正式融入了這支軍隊的團體之中,那麼最為繁複,且佔據條例中絕大多數的日常作息條例就基本上不可能被觸犯,至於剩下的數量並不多,陳文覺得就是傻子也能記下來,記不下來的挨兩次皮鞭或者軍棍也會記住的。

和條例不同,軍法部分很短,包括戰爭狀態的行軍、紮營和戰場紀律以及一些特殊情況。

而軍法部分除了同樣移除了肉刑外,與條例的處罰力度截然不同,幾乎是全部以斬首的形式出現,少有鞭笞和杖責,尤其是在戰場紀律上最為明顯。

「臨陣,伍長陣亡而所在伍無斬獲者,斬全伍;隊長陣亡而所在隊無斬獲者,斬全隊;哨長陣亡而所在哨無斬獲者,斬全部隊長……」

這是當年戚家軍曾經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