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恆產恆業者有恆心,這是孟子曾經宣揚過的理論,軍功授田從本質上就是設法將士卒束縛在土地上,並且以中國人最為看重的田土激勵他們奮勇作戰。
按照陳文所定下的制度,撫恤田為永業田,歸其所有且二十年無須繳納稅賦;軍田的授予物件是戰兵,同樣無須繳納賦稅,不過其本身只是用來臨時安置將士家眷,所以還是屬於軍方所有,待退役時收回;相對的,軍功賞賜的田土和撫恤田一樣為永業田,二十年內無須繳納賦稅,只是要到退役後才正式歸於受賞者,若是出現叛逃等嚴重違反軍法的事情,便會收回。至於軍租田,備補兵自然不可能享有戰兵的待遇,收取賦稅是必然的,只是由於其有義務承擔兵役,所以徭役會如戰兵、軍屬、烈屬、傷殘將士一般進行免除。
軍中的將士及其家屬是陳文最大也是最為堅定的支持者,將佔用的田土授予他們也可以在加強凝聚力的同時吸引更多人加入明軍的陣營。而新加入者無論是成為戰兵,還是備補兵都可以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權,而這項權利來源於衛所制度本身,所以陳文可以名正言順的實行。
明朝的軍戶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如屯田、操練、漕運、備御、巡捕、出哨、入衛、戍守、軍器等事項皆要參與,再加上衛所軍官的欺壓以及上升通道的狹窄使得軍戶在有明一朝不斷的逃亡,即便留下來的也徹底淪為農奴,到了後來也就不得以必須去實行募兵制來應對外敵。
陳文打著衛所的名義所建立的制度,戰兵和備補兵一人為兵,全家為軍戶,軍戶家庭也不必像以前的軍戶餘丁那樣每天為朝廷養活家中的正兵而奔忙,只要他們被錄入在冊的家人在營中行兵役或是在鄉參與訓練等待徵召,他們便可以享受到免除徭役的待遇。而他們的家中從軍的子弟,只要按照規定服完兵役,一家人就可以在退役後轉籍為民,無須有世代為軍的擔憂。
隨著明朝的衛所制度根據現代兵役制度的改良版本在這殘明末世的浙江誕生,陳文相信,在切實的利益的面前,必定會有越來越多的百姓加入其中,成為他麾下這支明軍的組成部分。
第十章 恆業
召集各縣受到金華鎮標營迫害士紳百姓的命令已經下達,但是距離他們抵達還有一段時間。不過相對陳文的那一套勢必會引起不滿和牴觸,甚至是抵制的政令,孫鈺以金華知府的名義下達了另外一項政令,作為衛所徵用無主荒地的補充。
按照政令規定,從即日起,徵收稅賦嚴禁地方官吏收取火耗等以行政為由的濫收費,也同樣禁止淋尖踢斛之類的額外收費,增加百姓的負擔。並且明確表明會派遣人員進行暗訪,若有違背,定當嚴懲。
這條政令貫徹自大蘭山時代,當初王江為爭取民心、降低貪腐曾經下達過這樣的命令,只是執行上並不能盡善盡美,所以才會有陳文與褚素先結仇的那次衝突。此番孫鈺同樣為了政令的有效施行而提高官吏薪金以為補貼,但同時也在陳文的建議下宣告會進行暗訪以進一步貪腐。
由於這條政令在大蘭山時代就已經出現過,所以在那些大蘭山老營五司出身的官吏看來並不稀奇,尤其在考慮到即便收復金華府城後性子開朗多了也會板著一張臉做事的孫鈺,以及孫鈺背後站著的那個曾經當眾毆打過同僚的陳文,也不太敢如何,至少不會做到如以前那般的程度。
只是對於在官府中比例更大的金華本地官吏以及那些小吏、衙役和他們的幫閒們而言,這條政令無疑是在強奪他們的口中食、身上衣。尤其是幫閒,這些人在官府中並不在號,平日靠著協助小吏、衙役辦事混口飯吃,這條政令就意味著他們所得的比例會減少很多。
春耕還未正式開始,距離收取夏稅也還有幾個月的時間,所以眼下的這些不滿還在積蓄之中,距離爆發還很有一段時間,具體會如何還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