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營自成軍伊始,軍法官便由鎮撫兵兼任。此番擴軍之後,鎮撫兵的數量也有所增加,本將庶務繁忙,已經分不出什麼精力進行監管了。是故,本將決定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吃透這些軍法條例,一個月後若是無誤,便由你來出任本營軍法官一職。」
本來陳文自己兼任軍法官為的只是加強軍法條例的貫徹執行,南塘營成軍已有半年,軍法條例已經深入人心,他便沒有必要再幹這份得罪人的差事了。那麼,出於使過不使功的心術,齊秀峰來背起這份責任就成了必然。
從軍需官變成軍法官,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別,只是對於齊秀峰而言,他是犯了過錯才被革職的,能夠重獲信任才是當前最為緊要的,而且在南塘營中,軍需官一樣會受到嚴苛的監管,軍法官反倒聽起來更有權威一些。
「卑職這就回去研讀軍法條例,必不負將軍所託。」
但願如此吧。
接下來,陳文與齊秀峰聊了一會兒關於軍法條例的使用原則,便準備去吃飯了,可也就在這時,那個親兵卻進來告訴陳文,王秀全回來了。
王秀全此前被派去覲見魯監國,把四明湖之戰的細節與四明山殿後戰的捷報送交上去,除去作為魯監國系統的官員所應盡的義務外,陳文還報著能得到份封賞的念頭。畢竟眼看就要出兵收復失地了,總要有個大一點兒的名義才好聚攏人心,否則一個掛遊擊銜的守備實在不好說出口。
此番王秀全帶回來六個人,除了為首的那兩個據說是岐陽王李文忠後人的欽差外,剩下的四個應該只是隨從一類的角色。陳文聽到李文忠後人這幾字後,面色頗有些不自然,畢竟用了人家老祖宗的名號騙吃騙喝良久,碰上正主兒了自然會有些做賊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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