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負責屯田、營操和驗軍嗎?」
樓繼業的這個問題確實存在,按照明制,衛所即是軍事單位,同樣也是五軍都督府下設的類似州縣的行政單位,衛所負責的事情不僅僅是屯田、營操和驗軍那麼簡單,諸如漕運、備御、巡捕、出哨、入衛、戍守、軍器等事務亦要負責,不是屯田那麼簡單而已。
只是陳文並不打算完整的將衛所制度重建起來,只是打算以此作為類似於人武部和屯田的管理部門使用,而其他的任務則交給金華鎮內的各部門,從一定意義上實現軍鎮和衛所的重新分離。
「不,金華衛指揮使司只負責屯田和營操,驗軍之事由金華鎮軍訓司負責。軍戶在鄉屯田,操練技藝,由金華衛的負責軍官帶領,而驗軍一事則由軍訓司負責。衛所訓練計程車卒無法滿足新兵補充標準,那麼就由衛所軍官承擔責任,若是補充上來的軍戶不合格,則直接問罪軍訓司相關人員。」
「諸君,我皇明太祖高皇帝建立衛所制度,在那時被蒙元統治近百年早已殘破的華夏大地上實現了不費百姓一米而養兵百萬的輝煌成就,可是時過境遷,衛所制已經徹底敗壞,眼下鎮戍制隨著家丁制度的出現也敗壞無餘,軍隊徹底淪為各級軍頭的私產,而非國家所有。」
「是故,本帥決定改良成祖皇帝時的軍制,以衛所和軍鎮分離並行,防止兵為將有的現象重新出現,以加強王師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其實陳文那個所謂防止兵為將有的現象出現,只不過是防止部將獲得更大權利,造成內部的傾輒和外來勢力對於軍隊的滲透。實際上這一套體制下來,金華鎮和金華衛皆受其領導,整個金華府的大軍則全部由陳文掌控起來,而不是永曆、魯監國亦或是朝廷的文官集團,分明是他在去除封建化的過程中完成了他對這支軍隊的制度化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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