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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黑暗是存在的。

一個兒童跪在地上,陳述的是全人類的罪惡。

2004年,共破獲拐賣兒童案1975起,解救拐賣兒童3488人。這僅僅是破案的資料,是冰山的一角,在海水之下還有更多不為人所知的內容。天下沒有什麼事情,比一個媽媽失去自己的孩子更加殘酷。人販子拐賣一個孩子,就等於毀滅了三、四個家庭,多少失去孩子的父母從此精神失常,多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從此一病不起?

不僅如此,我們還要對每一雙光著的腳提出疑問,為什麼沒有鞋子。只需要從衣衫襤褸的洞裡深入細察一下,就會發現一個苦難的世界。

我們應該正視這些,因為這正是我們自己製造出來的。

第二十九章 乞丐

那個人販子就是古麗。

庫班鋃鐺入獄之後,古麗就帶著巴郎四處流浪,她想過工作,可是沒有找到工作,她想去監獄看看庫班,但是又打消了這種冒險,因為她也參與了販毒和盜竊銀行。在顛沛流離的日子裡,她懷念家鄉的葡萄架和棉花地,想念從前的平淡生活。最終她覺的自己走投無路了,這個心如蛇蠍的女人把自己的兒子賣給了一個老光棍。

當時,古麗拿著錢,走到村口的老槐樹下的時候,放了個屁,她咯咯的笑了,笑著笑著又哭了。

她返回那戶人家,老實巴交的買主——那個家徒四壁的農民——問她怎麼又回來了。她說:“捨不得孩子,我再和孩子說幾句話。”她把巴郎摟在懷裡,在他耳邊悄悄說:“十天之後,你從他家偷偷跑出來,我在村口的那大槐樹下等你,我再把你接走,記住了嗎?”

巴郎若有所悟的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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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使人人財兩空的把戲她只玩過三次。第二次,她把巴郎賣到了閩南,幾天後她帶著巴郎逃跑的時候,一整個村子的人都打著火把在後面追她。第三次,她把巴郎賣給了羊城的一個老漢,老漢叫阿帕爾,乞討為生。

這裡要簡單說明一下,在一些等發達城市,都有一大批職業乞丐,以羊城虹僑賓館公共汽車站附近的乞丐為例,幾個叫花子只要看到交通燈變成紅燈,就會喊一聲:“燈紅啦,快上!狠要,燈一綠就沒有啦!”他們向等候紅燈的車輛不停作揖討錢,他們每個人一天的收入大概在70元左右,一月2000元,這個數字對農民來說是很誘人的,所以不斷的有人加入到這個群體,有的一家幾口人共同出來乞討,甚至有一整個村子的村民結隊乞討。

老漢阿帕爾就是一個職業乞丐。

最初他拄著一根木棍,端著破茶缸,走街串巷,收入甚微。後來他從家鄉帶來一個殘疾兒童,一個嘴歪眼斜流口水的女嬰,每天就是坐在幼兒園門口,幼兒園門口確實是最佳乞討的所在,接送孩子的家長很容易將對自己孩子的愛轉化成對這“爺孫”倆的同情。

1999年,也就是菊花硬幣發行的那一年,阿帕爾每個月都要去銀行兌換兩箱子硬幣,一箱子一元的,嶄新鋥亮,每一枚硬幣上都有一朵菊花;一箱子五毛的,黃燦燦的,散發著金子似的光芒。

2000年4月,他的搖錢樹——病嬰死掉了。9月下旬,古麗將巴郎以4000元價格賣給了他,他對巴郎感到失望,因為巴郎太健康了,年齡也有點大,他向古麗表示願意出高價買一個四歲以下的孩子。10月6日,古麗將一個哭哭啼啼的孩子帶來了。

在阿帕爾的住所,天河區棠下的一個出租屋裡,他和古麗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阿帕爾搖著頭說,“這孩子我不能收。”

古麗問,“為什麼?”

阿帕爾說,“他穿的太乾淨了,你看看,這衣服,這鞋子,這胳膊和手都太嫩了,你從哪偷來的?孩子父母還不找瘋了,他們會找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