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交不起人丁稅。現在整個幽州廢除了此稅,這些黑戶也必須重新納入戶籍。
文若此事交給你處理,務必叮囑每一位縣令或是郡守辦好此事。”劉虞囑咐道。
“諾!”
…………
三日後。
衙門附近的一所事務登記處。
一位年輕的文吏,正在桌前奮筆疾書的記錄著什麼。
他的前方已經排上了一個長長的隊伍,大約二十來人的樣子,而後續還有其他百姓正在急匆匆的往此處趕來。
排在隊伍最前面的是一對三十餘歲,全身打滿補丁的中年夫婦。
男人似乎左腿有些不便,而婦女面板粗糙,一看就是經常幹農活所致。
她還牽著一個七八歲大,身材比同齡兒童瘦弱的小男孩。
“姓名,家住何地,為何拋棄自己的孩子,棄嬰的地點在哪裡,棄嬰的性別……?”年輕的文吏一口氣連續問出數個問題。
“這位大人,我們真的能找回自己的孩子?”中年婦女眼眶通紅的問道。
“不知道,要看我們是否救回了被你們遺棄的孩子以及你們是否有能力撫養她長大。所以需要你們提供這些資訊,以此來核對當初我們撿到的孩子是否就是被你們遺棄。”年輕文吏語氣平靜的說道。
中年男子見此情況後,急忙將自己的女人推向一旁,客氣的說道:“大人,俺家婆娘不懂事,請不要見怪,她也只是太擔心自己的孩子了。”
“哼,擔心自己的孩子,為何當初將他遺棄,這和殺人有什麼區別,更何況還是自己的孩子,虎毒尚且不食子。”年輕文吏面露怒容,語氣不善的說道。
中年夫婦立刻神色黯然,默然不語,他們身後的其他人聽到此言,皆默默的低下了頭。
…………
一刻鐘後,中年夫婦將自己的資訊登記完成,並在年輕文吏仔細核對後,點了點頭的說道:“你們的孩子確實被我們救回來了。”
中年夫婦還未來得及高興,就聽到對方繼續說道:“不過,我們按照幽州最新的政策,你們的收入無法達到領回孩子的最低標準,我們不能將棄嬰交還給你們,否則嬰孩可能會被你們再一次拋棄。
你們要知道,現在幽州的律法已經重新頒佈了,拋棄孩子可是和殺人的罪行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