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臟。
如果我說,殺手也有信仰,你們信嗎?向別人的心上用力的開上一槍,為人類的生命做一個最絢麗的終結。這就是——我一直以為的信仰。
可靳紹就像是一條引人蠢蠢欲動的**之蛇,讓我在某個瞬間險些放棄了信念。我第一次對這樣的信仰產生了懷疑,生命最終都將會化為泥土,可為什麼要以如此悲傷的方式?
我不得不親手毀滅這世間僅有的一個的男子。無論是豔絕天地的容顏,還是一諾傾情的誓言,他都是世間罕見的珍寶,讓人為他深深惋惜。我曾寫過種種悲劇,可沒有一樣能比眼前的現實更加令人惋惜。
扣動扳機後。
鮮血如薔薇般在那雪白肌膚上蔓延盛開。
我不忍再看,迅速的離開;然後回到了靳紹的寢院,將那把狙擊槍拆開,裝進了包裡帶走。
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路線,我以最快的速度撤離了這座美麗的宅院。
站在那扇古色古香的大門口,我最後望了一眼神秘古老的靳宅,腦海裡想起沙灘邊的歡迎派對,想起傲嬌愛美的喬生,想起沉默穩重的南陽,想起這裡的每一個面孔。
還有七夕出現在十字鏡中的那張染雨容顏,那天天剛下過大雨,墓園石板上刻著一行憂傷的字:在我心上,用力的開一槍。現在看來,他似乎一早就知道這樣的命運。
忽然明白,許多相遇只是做夢,醒了就不在了;很多人只是擦肩,轉過身便不會再見。
我給了自己一秒鐘的時間,去好好留戀眼前的這一切,然後頭也不回的離去了。
因為在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如果你必須離開一個你曾經住過快樂過的地方,一定要決絕的離開,永遠不回頭。
否則,留下來的只會有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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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上海。
每個城市,每個夜晚,都有自己的色彩。我走在上海的2號線,看著地鐵裡的人來人往,這一刻忽然覺得上海是藏青色的,是被人們那些無處可藏,又無法宣洩的寂寞,渲染成的顏色。
人們說,一座城市令人念念不忘,大抵是因為,那裡有深愛的人,和一去不復返的青春。
我喜歡大自然,喜歡山林和老街,不想回到城市的空調房裡。可是為了生命裡最重要的那個人,我拋棄一切來到了上海,來到他的身邊。只盼著,從此就是安穩幸福的一生一世。
三十一歲,正是一個男人事業成功,氣質醇厚的最好時光。他有著溫柔醉人的眼神,一張英俊的面龐,還有完美的身材,他苛求完美,總是穿著熨燙的一絲褶皺都沒有的西裝,還有修剪地很好看的髮型。
毫無疑問,管毅是屬於這個城市的,他和魔都一樣,迷人而又讓人難以駕馭。他每天都很忙,也不知道現在的都市裡為何會有那麼多內心痛苦的人,這間心理治療室每天都門庭若市,約滿了病人。
在管毅的私人辦公室裡,櫥窗裡擺設了各種獎盃,他是一個才華橫溢的男人,也對自己要求很苛刻,不論是在學術研究上,還是在自己的儀容儀表,他都隨時隨地維持在最完美的狀態上。
我輕輕撫過他身上輕薄的藍色襯衫時,能感覺到衣衫下肌肉的力量。男人,若太年輕,會少了能降服你的魅力,太老,又失去了迷人的活力。而管毅,正處於男人最完美的階段。
他永遠都不會讓別人有機會捕捉到他的一絲倦意。就連這一件簡單的藍襯衫,鐘點工阿姨要花上三個小時精心熨燙,因為他不允許有任何一絲的不完美。
管毅與我青梅竹馬,他的溫存如細雨般滲入我的生命,儘管他對我寵溺到極限了,但是我心裡清楚,其實,在他那苛求完美的人生中,唯一的瑕疵,是找了一個我這樣普通的女朋友。
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