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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剎那,三叉匕疾插在彎刀騎士脅下,蘭德斯緊握著匕柄一聲大喝,竟將那人整個兒提起來一個漂亮的背橋摔將對手頭下腳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擊得手,蘭德斯翻身跳起,一腳踢在騎士後頸,在對方頸骨折斷聲中,蘭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彎刀,高舉著大喝道:“敵酋授!”

“殺敵!”沉寂中的維加里突然大吼起來,他甩出手中的長劍,抽出背上的戰斧猛衝向沙漠騎兵們。

近衛騎兵頓時從守勢轉為進攻,與此同時,呈新月形陣型直插敵陣的那一半騎兵也在同時突破敵陣,停步轉身,重新列陣,呈兩面包夾之勢。

兩邊的騎兵同時加力衝鋒,頓時間失去領的駱駝騎兵潰不成軍。

“以近衛騎兵的榮譽!”

這是第三次呼喊口號了,這一次,是全勝的宣告。

如蘭德斯所說,這一次的奇襲雖然只斬殺敵人一百多名,然則燒燬重要的攻城器械與猛火油,足以使敵方的一次攻城行動減少百分之五十的強度,這項功績,遠比戰場上正面搏殺更誘人。

當敵方現這支部隊時,他們已然離主戰場不足兩百米遠了,一見駱駝騎兵們追來,這支近衛騎兵隊便一頭插進重步兵的側翼,由數量更多的步兵們保護起來。

試探終於變成了大戰,拜索因人顯然也現了後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麼眼前的野戰則遠比進攻要塞更輕鬆些,於是拜索因軍隊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全線壓上進攻。

而迷德洛軍則開始後退。

後退時,魔狼的短弓終於顯示出他們的作用,一邊後退,一邊向斜上方拋射,雖然射程和威力都遠不及長弓和弩,但勝在數量極多,轉眼間便是一陣陣箭雨如澆,每一撥急射都會有數十名敵兵倒地。

區區百人的魔狼殺死的敵人,竟然不亞於周圍貴族步兵的總和,這讓帶隊的貴族騎士們不禁後悔,自己為什麼不給士兵們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撿撿便宜呢?

敵兵臨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後撤,急射,而數量更多的奴隸兵則滿手是汗的攥著長矛,奮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戰。長矛是廉價的武器,然而數百的長矛並排展開時,卻有著驚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敵方的鐮刀手遜色。

“維加里老師,我去魔狼隊指揮。”蘭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腦筋。”

“你去吧,活著回來。”維加里笑道,“這匹馬送給你了。”

“嘿……不會給老師丟臉的。”蘭德斯笑笑。

………【3AT3 疾風兇殺…4】………

烏黑的小公馬興奮的揚蹄躍起,小跑著沿著步兵們的縫隙直跑到魔狼中間。蘭德斯大喊道:“我們的名字?”

“魔狼!”大漢們突然興奮起來,他們終於看到,那個令他們又愛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聲大叫,從內森的懷裡躥了出來,搖著尾巴撲向蘭德斯。蘭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項圈,將它扔在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聲道:“讓他們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鋒利!”

內森輕輕拍了拍額頭,吁了一口氣。他雖然親自上陣,卻清楚的知道自己無論是統御能力還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騎士相比,一直以來硬著頭皮在此指揮,然而凡有動作,其實都是由索蘭熱實際執行著指揮的使命。

索蘭熱是個中規中矩的騎士,他更擅長行使明確的命令,而不擅長自己掘機會。至於黑狼,他只是個純粹的武,一個僱傭兵,並不是戰場上的指揮官。

蘭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領袖,是這個年紀不大的少年。

雖然他的樣子談吐氣質無論哪一點都和少年無緣……

蘭德斯一加入,魔狼這邊便有了變化,轉眼間隨著這匹黑馬來回跑了兩圈,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