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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並且將很快被上漲的價格和行政成本所抵消。

很顯然,老年人比年輕人需要更多的處方藥——尤其是治療關節炎、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膽固醇等慢性病的藥。2001年,將近四分之一的老年人由於費用問題減少了服用劑量,或者是沒有按照處方購買藥物(這一比例現在肯定更高了)。令人難過的是,最虛弱的人也是最不可能得到額外保險的人。按照每一種藥物一年的平均費用1 500美元計算,一個沒有額外保險的人,如果他需要服用6種不同的處方藥的話——這種情況並不罕見——一年需要支付9 000美元,沒有多少老年人能夠支付得起。

更進一步而言,製藥業的荒謬之處在於,藥物的價格對那些最需要它們的人來講更加昂貴,這些人根本就支付不起。該行業對一些大客戶,如衛生維護組織(HMO)或退伍軍人事務部(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給予優惠,而那些沒有額外保險的醫療保險接受者卻需要支付很高的價格。因為前者是大批次地購買,因此可以討價還價,獲得十分可觀的折扣,而後者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

在過去的兩年中,我們第一次看到公眾對這種掠奪性的定價行為以及製藥業的其他令人生疑的行為的抗議。正是由於公眾的抗議,製藥公司開始重視公關宣傳。那些奇妙的宣傳語像咒語一般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所講的無非是科研、創新和美國精神。科研、創新、美國精神,這確實是一個很好聽的故事。

◎花言巧語與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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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藥物非比尋常(2)

儘管花言巧語甚囂塵上,但事實真相根本就不是它們所描述的那樣。首先,研究和開發(R&D)只是大型製藥公司預算中相對較小的一部分——被其掩蓋的是用在銷售和管理上的鉅額費用,研究開發所佔比例甚至比利潤還小。事實上,將近20年來,這一行業在美國都絕對是最賺錢的行業(2003年,製藥業第一次喪失了自己第一的位置,排名第三,落在了“採礦、原油生產”和“商業銀行”的後面)。製藥公司制定的價格與藥品製造的成本之間相距甚遠,大幅度的降價也根本不會對研究和開發帶來任何威脅。

第二,製藥業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創新。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近年來投放市場的新藥中只有極少數是真正重要的,而且它們大多是財政資金資助的學術機構、小型生物科技公司或者國家衛生研究所(NIH)研製出來的。絕大多數的“新”藥根本就不新,只不過是對市場上已有的舊藥進行了些微的變動。這些藥品被稱為“模仿性創新藥”。它主要是透過製造與暢銷藥十分相似的藥物來搶佔已經確立的有利可圖的市場份額。例如,我們現在市場上有六種降膽固醇藥 (Mevacor; Lipitor; Zocor; Pravachol; Lescol; 以及最新的Crestor),後幾種都是第一種修改後的產品。正如凱澤醫療公司(Kaiser Permanente Medical Group)的副執行董事莎倫·萊文(Sharon Levine)博士所言:“如果我是一個製造商,當專利快要到期的時候,我能透過僅僅改變配方中的一個分子,就再獲得20年的專利權,然後說服醫生開這個新藥,讓消費者使用這種新藥,用每週服用一次的Prozac取代每日服用一次的Prozac。既然這樣行得通,那我為什麼還要花那麼多錢、冒那麼大風險去研製一種新的藥物呢?”

第三,該行業很難算得上是美國自由企業的典範。可以肯定的是,它確實可以自由地決定應當開發何種藥物(例如,開發模仿性新藥而不是真正的創新藥物),並且它也確實可以自由地定價——將價格定在人們可以忍受的極限,但是該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