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十七有載:“監察御史沈繼祖劾朱熹,詔落熹秘閣修撰,罷宮觀。”。即指南宋寧宗慶元二年十二月(公元1196年),監察御史沈繼祖彈劾朱熹十大罪狀,如“不敬於君”、“不忠於國”、“玩侮朝廷”、“為害風教”、“私故人財”等等,其中還包括“誘引尼姑二人以為寵妾,每之官則與之偕行”,“家婦不夫而孕”。意思是說朱熹曾引誘兩個尼姑作侍妾。出去做官時還帶在身邊招搖過市;朱熹家中的兒媳則在丈夫死後還懷上了孕……最後,主張將朱熹斬首,以絕“朱學”。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慶元黨案”
還有那著名的“嚴蕊事件”。
台州知府唐仲友與朱熹二人在學術上存在分歧;主要是唐仲友看不慣朱熹的道貌岸然,而做為當時的第一大儒的朱熹,也看不慣唐仲友,他們並由此而升級為官場上的派系之爭。
淳熙八年十二月,即1181年。當朱熹任浙東常平使巡行臺州時;就著手蒐羅唐仲友的罪證;上書彈劾唐仲友“違法擾民,貪汙淫虐,蓄養亡命,偷盜官錢”。又說他“個人作風有問題”,即他與官妓嚴蕊過分親熱。朱熹連上六疏(有說十疏)彈劾唐仲友,其中第三、第四狀論及唐與嚴蕊風化之罪,所謂官妓是指只賣藝不賣身的女子,即只出臺而不上床,可實際情況顯然不會如此單純,當時事實什麼情況,大家心中都是有數的,而在這種情況下,朱熹偏偏以道學的名義來彈劾唐仲友並逮捕嚴蕊,不能不證明這是朱熹的別有用心,這整人也太有點迫不及待了。
為找到唐仲友個人作風敗壞的罪證;下令黃岩通判抓捕嚴蕊,關押在臺州和紹興,施以鞭笞,逼其招供,在被關押了兩個多月中;對一個弱女子,頻繁嚴刑酷打;“一再受杖;委頓幾死”。以朱熹的身份——一個大男人,一個大學者,一個高官,為打擊政敵而如此不擇手段的殘酷對付一個妓女;直可以說是喪心病狂。
朱熹不曾料到一個弱女子,一個被常人稱為“無情”的“婊子”;任憑拷打;自始自終只承認陪酒;不承認與唐仲友上床。嚴蕊說的有理有節:“身為賤妓;縱使與太守有染;科罪不致死。然是非真偽;豈可妄言以汙士大夫。雖死不可汙也!”。她指明瞭兩點:一,你朱熹小題大做了,即使上床,也不至於這樣惡毒對待。二,何況本沒有這件事。這是直接點明朱熹在誣陷好人。
從這件事可看出嚴蕊的氣節,才華與人品,其實不管她與唐仲友有沒有染,在當時嚴刑拷打的情況下,她大可以示弱,承認與唐仲友有染,但她沒有這樣做,因此,可以說嚴蕊讓人欽佩!嚴蕊寧願忍受痛苦也不承認與唐仲友有染,這讓原本以為事情很好搞定的朱熹顏面掃地,他豈肯善罷甘休,嚴蕊有理有節的責問更是讓朱熹惱羞成怒,對嚴蕊刑訊逼供的更狠了。
……
“噗嗤!”蘇妲己笑了,心說:這樣來激發惡念?還真是個不會為惡的人。(未完待續。。。)
第290章、女兒國
(不好意思啊!原以為每—千字才收費,沒想到500字就收了,本想送上九百多字,卻沒送成,真是汗顏了。不過好奇怪,一千字分作者—分錢,五百字怎麼分?半分錢嗎……)
ps:鳴謝“小小白菜頭”打賞,為“小小白菜頭”成為本書第一位舵主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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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妲己有理由發笑,這樣一個人與其說他為惡,不如說是搞笑。把別人的惡列出來,便是惡了?那這惡也太不值錢了吧!不過……
這樣就好,這樣就好!蘇妲己心說。比起許仙真的去做惡事,她更喜歡這拿著肉麻當為惡的許仙。至少這樣的許仙,他不危險。
“大人。慶典已經開始了,一起吧!”首領來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