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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八十兩的名園

大明話事人正文卷第一百三十六章八十兩的名園雖然劉推官一再告誡自己要謹慎,判案尤其是重案容不得半點草率!

但他還是犯了個衝動的錯誤,重重的在縣衙判詞上籤了字,複審維持了縣衙的判決!

在現場的人其實都能理解劉推官的心情,主要是堂下的林大官人實在太氣人了!

一個重刑犯在下面不停叫囂“是男人就來判我”,哪個刑名官能能忍住不判他?

劉推官在案卷寫下了最後一個字,完成了職責。

然後便抬起頭準備罵幾句洩憤,卻見林泰來轉身就跑了,不給劉推官機會。

“你們為什麼不攔住他!”劉推官對左右衙役怒喝道。

衙役答道:“小的們眼見案子已經審完,以為不用留他了。

再說要收監和執行刑罰,也該是縣衙動手,咱們府衙不用管那麼具體。”

劉推官只能把案卷扔給了書吏,吩咐道:“拿到簽押房用印,然後送回吳縣!”

林大官人這個身背“杖一百、流三千”刑罰的危險重刑犯,又來到了街道上。

然後林大官人一路向南狂奔,終於在天黑前衝到了位於南城的察院。

然後在門口大喊一聲:“巡按老爺在上!小人橫遭府縣聯合構陷,有千古奇冤上訴!”

在眼下蘇州城裡,巡撫不在,那麼司法權威最大的官員就是江南巡按,而巡按的臨時駐地叫察院。

這可是“代天巡狩”的欽差,職責就是觀風問俗,監察地方,清理刑案,糾正冤屈。

所以喊冤來找察院,實屬專業對口。

本來江南巡按邢侗早幾天就打算離開蘇州城,去別處巡視了。

但他路過滸墅關時,卻遇到了王之都的挽留,請求他在蘇州城多留幾日。

近十多年來,這是王之都第一次對他“請求”,所以邢巡按非常招架不住。

反正多留幾天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邢巡按又從滸墅關回到了蘇州城。

然後林大官人的冤情,就在今日官衙關門之前,告到了邢巡按手裡。

在這個夜晚,蘇州城裡的官員們各有各的盤算。

鄧知縣想著,複審下來後,應該如何整治林泰來。

今天已經晚了,聽說林泰來沒出城,明天先來個關門打狗、全城抓捕?

然後打一百杖,吊在胥門示眾三天?

朱知府想著,府試中把林泰來刷掉,王之都應該會接受。

畢竟王之都最需要的是吏員林泰來,不會在意林泰來的科舉功名。

唯有江南巡按邢侗在大罵王之都,這個坑貨果然沒安好心!

難怪王之都會挽留自己,原來想要給自己送這麼大一個麻煩!

在察院告完狀,林泰來就需要找落腳處了。

他對跟著自己的官兵們說,“你們緝拿我是為了讓我去衙門聽審,如今衙門都審完了,你們還有何必要繼續跟著?

反正我林泰來今晚也不會出城,跑不掉的!”

那些官兵本來也沒什麼積極性,聞言就散了,放任林大官人這個重刑犯在城中亂竄,由此可見衛所軍紀之嚴明。

如今林大官人身邊沒有隨從,孤身一個人在城裡比較危險。

想了想後打算離開西城吳縣,去東城長洲縣轄境內過夜。

而張家就在長洲縣那邊,於是林大官人決定今晚去投奔張家了。

他心裡想著,也不知道張幼於回來沒有。

結果到了張家後,就發現張幼於和張鳳翼正在中庭吵架。

林泰來聽了幾句,原來是張幼於今天下午回了家裡,就要從賬上支取一百兩銀子鉅款,然後被當家大哥張鳳翼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