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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你已經被打得這麼慘了,現在又捱了一刀,怎麼可能不痛?」他的身子壓著我,似乎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突然,警車的聲音朝這逼近。

聽到警車的聲音,以及警察到來的腳步聲,我的心才終於稍稍鬆一口氣。大概是附近民眾報的警。

我抱著楊仲安,淚眼婆娑的開口,「沒事了,警察來了,沒事了……」

來的警察很多,將一群人團團圍住,沒有逃跑的餘地。

「警察先生!」我大喊,「拜託你們叫救護車,拜託!我男朋友受重傷了!」

一位警察拿來一件衣服,披在我身上,「別擔心,我們會送他去醫院。」

差點忘了自己的衣服被扯掉一半,但現在我最擔心的是楊仲安的傷,根本顧不得自己半裸的身子。

警方將我們送往醫院,醫生包紮我們的傷口並開藥,整個過程都有警方陪同,因為我們待會必須到警局。

楊仲安傷得最重的部分是被刀刺的地方,傷口很深,還縫了幾針,其它就是些擦傷跟瘀青,是很嚴重的皮外傷。醫生說他很幸運,年輕人身子壯,被打成這樣但沒傷到筋骨,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則因為之前摔車的傷還沒好,在被那些傢伙壓在地上時,因為掙扎讓一些傷口又磨破皮。另外醫生幫我打了一針,我不知道注入我身體的是什麼,醫生說那能安撫我的心情,差點被弓雖。暴確實嚇壞我了,加上目睹流血畫面,到醫院時我的精神有點恍惚,醫生表示我傷得最重的是精神不是身體。

在醫院處理過傷口後,我們便被帶往警局。

警方看到楊仲安是一臉無奈,不久前他才因為打人來過一趟,現在又變成被打的來,對於楊仲安的打架次數深感無可奈何。

但這回由於他算是受害者,所以警察並沒有質問他太久。

反倒是我,因為拿刀傷人,對我的質詢比較久。

但最後是和平收場,因為我是自衛傷人,所以警方也就不繼續追問。

在警局待上一陣子後,我們就離開了。

☆、38。

「乙舒,你怎麼會跟那種人交往?」打架的事情傳到學校,我被教官喚來了教官室。

我靜靜低著頭,沒有說話。

「我之前不是要你別跟他扯上關係嗎?怎麼變成男女朋友了?那傢伙的紀錄很不好,你應該知道的啊,你老實告訴教官,是不是楊仲安威脅你還是什麼的?」

我驚恐抬頭,「不是的!我是真的喜歡他!」

「乙舒,你們現在才高中生,喜歡都只是一時錯亂,都不是真的,別因為一時的喜歡惹事上身。」

才不是。

喜歡、愛情、交往,並不是大人的權利。

就算只是高中生,喜歡也可以很真心、很用心,一樣可以不顧一切。

「教官,我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請別干涉我的私事。」

「我是為你好啊!」

「要上課了!我先回教室了!」說什麼教官都不會懂的,還是離開比較實際。

我快步離開教官室,沿途發現許多學生紛紛往一個地方跑。

奇怪,要上課了,大家是要跑去哪?

我拉住一個女生,「同學,發生什麼事了?你們都要去哪?」

「三年級的柯乙東和楊仲安打起來了,很多人要過去看熱鬧。」

我聽了大吃一驚,「在哪?」

「就在停車場那邊啊!」

那兩個人竟然打起來了,搞什麼啊……

我跟那位女同學道謝之後,便也匆匆趕去停車場那。

千萬別打出傷啊!

跑到停車場後,一群學生紛紛圍住,個頭不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