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安瀾已經好多了呢,我們還不曾謝過黎小姐呢。上次我去麗江接安瀾的時候本想跟黎小姐當面道謝的,卻不曾想到竟是不巧,聽說黎小姐去了酒吧,倒是我們失禮了,因為顧及著安瀾的傷勢,就那麼回來了,還望黎小姐海涵。”
黎染眨了眨眼睛,輕輕笑了笑,“安瀾……”
記得當初沈冰凌是稱呼許維寧‘維寧’的,可這會兒,這麼平靜自然的叫許維寧‘安瀾’,還真是諷刺。
“寧寧哥哥,這是你們許家傳媳不傳女的主母鐲子,我想,還是儘快還給寧寧哥哥的好,雖然在我這裡這麼些年了,它也不能再戴在你的妻子手腕上了,但是我也不好留下。”
黎染只莫名的看了沈冰凌兩眼,卻是不曾接下沈冰凌說的話,也不知道沈冰凌是矯枉過正了,還是許家對沈冰凌真的要求這麼高,沈冰凌稱呼許維寧“安瀾”,黎染只覺得有趣兒。
現如今的社會,除了少數附庸風雅,或者有傳承的世家,極少人家還分名和字了,大家一般都是直呼名字的,《禮記·曲禮》上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許家在許維寧二十歲的時候為許維寧冠字“安瀾”,自此許維寧成了許安瀾,而“維寧”這個名除了十分親密的親人朋友,已經幾乎沒有人再稱了。
這是一種尊重,《正義》中解釋說:“冠字者,人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也就是說,當一個人成年後,這個有長輩在年幼時取的名就不再在社交場合呼來喚去了。
只是,現在的社會哪裡有這麼些講究?大家叫許維寧叫了二十年,突然就變成了許安瀾,麻煩也不習慣,所以那些親密的很的,能直呼許維寧的名字的,至今也還叫他“維寧”、“維寧”,多數都沒改的。要不然,黎染這麼些年“寧寧哥哥”、“寧寧哥哥”的叫,不是太失禮了嗎?
可偏偏能從小兒直呼許維寧的人極少,再加上童落辰這樣不願意跟許維寧那麼親密的,叫許維寧“維寧”的人就少了些……
“安瀾,這鐲子……”
沈冰凌不是不憤恨黎染對自己的視若無睹,明明已經被她打敗,遠走他鄉的女人又光明正大的回來了,還坐在她面前趾高氣昂的叫她的男朋友“寧寧哥哥”,她怎麼可能高興?
可偏偏這個鐲子……,她已經不止一次的聽有人提起過這個鐲子了,只是許家一直沒有給她的意思,安瀾也一直不曾提起,她還以為要等到她跟安瀾結婚的時候才會出現呢,卻是從來不曾想過,這個鐲子竟然在已經跟安瀾解除了婚約的黎錦衣的手上!
“寧寧哥哥,這個鐲子……,算了,隨你吧,反正這也不是我能管的事兒了,我還沒記到你們家的族譜上,不算數的……吧?”
黎染話音剛落,就被童落辰輕輕的捏了一把,要不是顧及著童落辰卻是無聊,黎染早就撓他了,一點兒也不老實,這是能打情罵俏的地方嗎?
25悵然
水汪汪、十分透亮的玉鐲‘叮噹’一聲兒,敲擊在原木的桌面上,發出的聲響讓幾人的心都緊了緊,尤其以沈冰凌為最。
沈冰凌伸向玉鐲的手停在半空中,看著許安瀾修長的手指捏起了被扔在桌子中央的玉鐲,卻沒有給她的意思。
“……安瀾?”
許安瀾給她買最漂亮的衣服鞋子,價格昂貴的珠寶首飾,房子車子也十分大方的送給她,還有一塊溫溫潤潤的羊脂玉佩,據說那是他自生下來就戴在身上的,可是這個鐲子……
“這個你不能戴。”
許安瀾說的十分平靜,看也沒看臉色剎那間就變得煞白煞白,頗有些大驚失色的沈冰凌。
他只捏著這個鐲子把玩,像是一點兒也不知道這玉鐲的珍貴,都說黃金有價玉無價,金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