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程式中便被幹淨利落地否決,明顯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帕派議員們下意識裡站起,向四周望去,似乎想要分辯出究竟是誰投了反對票。
這是中期選舉以來,議會山第一次成功否決帕布林政府提出的法案,很久沒有出現過的畫面,讓議員席陷入一片奇怪的沉默,似乎所有人都有些不適應。
議會司法委員會主席邵議員緩慢自坐席上站起身來,用沒有任何情緒的聲音說道:“基於新十七師少校軍官達文西的指控,以及邰之源議員日前提交的材料,我建議重新啟動對總統的彈劾案,依照憲章規定,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何英前來主持彈劾審議庭程式。”
“你說什麼?”
“邵議員,你是不是瘋了!”
“請你不要濫用手中許可權,浪費聯邦物力!”
聽到司法委員會主席的話,帕派議員們憤怒地集體站起,揮舞手中電子筆表示最大的抗議,他們狠狠盯著這位來自棲霞州的資深議員,就像盯著最可恥的叛徒。
肅靜莊嚴的議會山裡像菜市場般陷入汙言穢語的攻擊之中,甚至能夠清晰地聽到鞋底敲擊桌面,拳頭撕裂空氣的聲音,一片嘈亂。
錫安副議長像是根本沒有聽到這些激烈的反對聲,輕輕敲響面前的硬梨木板,稍做警告後便直接面無表情說道:“現在馬上進行程式審定一讀表決。”
依據憲章規定,聯邦議會擁有彈劾總統的權利,然而就算完全不瞭解規則的人都能想到,想要實施這項權利必然是個極為艱難的過程。
標準的彈劾流程第一步,是由聯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主持審理過程。全體議員做為彈劾法庭的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的辯論和有關證人的證詞。
司法委員會主席及提案方議員代表扮演控方角色,總統官邸則要履行自我辯護的議務。
審理開始後,雙方先各進行兩小時的陳述,然後傳喚有關證人做證,在盤問證人和辯論結束後,首席法案就彈劾指控按姓氏字母順序一一點名詢問每位議員。
此時議員只能回答“有罪”或者“無罪”。如果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就任何一項指控回答“有罪”,總統即被彈劾,由副總統接任總統,被彈劾總統將終身不得擔任任何公職,如果其人犯有刑事罪行,在其恢復普通平民身份後由普通法院進行審理。
這些流程之前,議會山必須首先經由三讀表決透過司法委員會的彈劾提案,此時雖然只需要半數議員透過,卻往往是爭辯最激烈各種程式問題不停糾纏的過程。
由此便可以清晰知道,議會山從提出彈劾提案到正式進入彈謐指控法庭辯論再到最終得出結果,將是一個何等樣漫長而煎熬的過程。
當錫安議長宣佈開始進入前序程式投票,議會山裡發出哄的一聲,各派議員們紛紛站起身來,大肆攻擊著對方,有人試圖透過這種手段拖延程式的腳步,有人則是冷嘲熱諷對方像孩子一樣幼稚。
議員們全體投入到像拳臺熱身般的戰鬥之中,而議員們辦公室裡的工作人員們早已經開始行動起來,他們不停地撥打電話,採購包括洗漱用具在內的生活用品,要求議員們的生活助理馬上取來議員最習慣的被褥,而最有經驗的那幾名議員辦公室成員則是在第一時間通知議員最喜歡的餐廳準備好連續外賣的食材。
主席臺最上方,錫安副議長耷拉著無神的眼皮,輕言細語說道:“諸位議員,現在盡情地吵鬧,但我想提醒你們不要走出議會山,任何試圖透過不在場造成投票人數不夠的想法,今天都不可能。”
錫安副議長緩緩抬起頭來,看著座位上那些面露焦慮尷尬之色的帕派議員們,說道:“就算你們能收買警衛,但我很想知道你們怎麼收買外面數萬名聯邦民眾。”
誘人的遊戲總能吸引貪玩的孩子連續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