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林余余是下鄉的知青,也就是說,在這裡沒有七七八八、亂七八糟的親戚,縣城裡的人最怕什麼?最怕家裡農村裡那些亂七八糟的親戚了。
其次,林余余是高中生,自己學歷夠,而且她表弟也是高中生,所以兩人在這方面額相配。
第三,林余余是縣城裡的人,她表弟也是,只是在背景上也是相當的。
第四,林余余是醫生,這說
出去比工人還要有面子,而且,林余余還能搞到肉,可見她在大隊裡過的很好。再說了,她表弟家在縣城,林余余在大隊裡當醫生,來回也方便,買輛腳踏車就行。實在不方便,家裡走走關係,可以把林余余挑到鎮上衛生所,或者醫院裡。
林余余:「這個,我暫時沒有談物件的打算,我兩年前剛下鄉,大隊裡的人對我很好,所以我想留在大隊當醫護人員回報他們。」
李大媽:「這有什麼?我兒媳婦的表弟也是本地人,家裡有三兄弟,前頭大哥已經結婚了,二哥在縣政府工作,還沒結婚,他是老三,也在機關單位工作,這條件響噹噹的。」
林余余:表姨我……」
李大媽:「侄女啊,你都18歲了,再不談物件,就變成老姑娘了。」
林余余:「我……」她想著,如果直接拒絕說自己還不想結婚,肯定是不合適的。畢竟在後世,就算真的有不婚主義者,有丁克,可這些事情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無法理解的,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如果子女不婚,別說不婚,就是晚婚了,他們也會拼命的催婚。
所以更何況是這個年代,在這個年代的人的眼中,不婚大概就是罪孽深重了,而晚婚就是嫁不出去了。
再說,李大媽這麼熱情,她還真的不知道找什麼理由。難道找兩年前的理由?說自己在發過誓,不回城就不結婚?
這事情都過去兩年了,別說李大媽不會當真,就是範凹裡的人,也沒有把這件事當真。所以林余余拒絕的,人可以相看,但見了之後再拒絕,就說對方不是她喜歡的型別就好。這樣也不算辜負李大媽的一片熱心。「那……那謝謝表姨您。」
李大媽:「這才對嘛,那你去我家,我讓我兒媳婦去叫人。從我們家過去,也就半個小時,快的。」
林余余:「今天真不行,我還有事情,大隊裡等著我回去,要不改天?」她要去買白糖做葡萄酒,不是說假話的。
李大媽:「那下個禮拜,你來嬸子家吃午飯,到時候我把小夥子也叫來,你看怎麼樣?」
林余余:「那行,那我下回去了。」
李大媽:「哎,下個
禮拜別忘記啊。」
林余余離開之後,又去供銷社找了崔敏,把三斤左右的葡萄給她,然後又買了白糖,還收了崔敏給她的一包瓜子。她和李大媽的交情有多好,和崔敏的交情也有多好。她但凡來城裡,只要帶了乾貨和蔬菜,不僅李大媽有,崔敏也肯定有。
故而林余余這個朋友,還是讓崔敏在婆家挺有面子的。所以崔敏婆家對林余余也挺客氣的,畢竟這年頭,能弄到肉的人不多。而能弄到肉的朋友,那算是體面朋友。再說,林余余還是醫生。
範阿牛載著林余余回到範凹裡的時候,大隊長和書記已經回來了。
李秋紅:「總算是回來了,天氣熱吧?快來喝碗綠豆湯,我用井水泡過,涼涼的很好喝。」
林余余:「謝謝乾娘。」說著,拿出一包瓜子給小溫禮,「給。」
小溫禮:「什麼啊?」他開啟紙包,「是瓜子啊。」在這個年代已經7歲的的小溫禮,但實際年紀是十歲了。
林余余:「對啊,你崔阿姨叫我帶來給你吃的。」
小溫禮:「謝謝崔阿姨。」林余余去縣裡的時候經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