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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這兩天連我送去的湯都沒要,也不知道吃得好不好……朝暮心裡委屈,您就把姿態放低一些好好解釋,總不能這次還讓朝暮讓著您的……您這直接把孩子從朝暮身邊帶回來了,不是火上澆油嗎?」

然而等陳姨猶猶豫豫唸叨完,裴停今早已經上樓了。

裴停今的律師把收到的離婚協議書掃描後發給了他,回到房間的裴停今翻出來一字一句看過去。

其實按著法律規定,只要時朝暮申請要孩子,那離婚生效的同時,孩子的撫養權必然會落到他的身上。可時朝暮不要……裴停今心想,時朝暮是真的很想擺脫他、迫不及待到只要省事就能放棄一切,包括他自己辛辛苦苦帶到這個世上的孩子。

如果現行規定裡沒有說明「離婚雙方婚內共同財產分割比例非5:5需提交特別宣告」,裴停今都懷疑時朝暮會放棄婚內財產,只圖省時省事,畢竟那樣連附屬協議都用不著準備了。

掃描版檔案的最後,裴停今看到了時朝暮的簽字和印章。

「時朝暮」三個字連筆書寫,流暢乾脆,半點不拖泥帶水,和當初時朝暮在婚書上的簽字一模一樣。

……

裴停今關掉檔案,並且將其拖進了垃圾簍。

離婚?

——想都別想。

他又找到婚書的電子版,仔仔細細將上面簡短的文字和雙方的簽字落款看了一遍,心裡才舒服了。

第3章

第二天一早,安梧提著早餐剛進病房,就發現原本擺著嬰兒床的地方已經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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