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他聽說,那傢伙醒過來後,第一時間就去瘋狂刷卡買東西,然後就悄悄去了賭場。
呵呵,果然是惰性不改,明明答應他不再去,對他說會改,還是無法自控的去了那種地方,這個愚蠢的傢伙。
雷翊的那點剛升起來的好感再次被鄭之南的舉動給消耗殆盡。
雷翊對手下說:“隨便他,不管他有沒有學習一些傍身的技能,一個月之後,讓他搬走就可以了。”他該做的都做了,仁至義盡。
“是。”
鄭之南如果知道雷翊的想法,肯定會很激動。
正因為不知道,鄭之南還在瘋狂的買買買,和圈內朋友買機票,飛到澳門賭,一晚上輸了兩百萬,鄭之南知道,這些瘋狂的舉動只會讓雷翊越來越反感他的沉淪。
他要的就是雷翊的厭惡和嫌棄,所以他會繼續墮落。
那點子因為他的抗拒產生的新鮮感,也會被這不知好歹的舉動消磨光,人的耐性有限,他深切的明白這一點。
鄭之南就這樣又浪蕩了半個月,根本沒有去學勞什子的一技之長。
這個月,雷翊忙瘋了,也沒有去管鄭之南,雖然他的一舉一動都有人彙報,反正這傢伙看他沒在家,不知道瘋成什麼樣了。
等雷翊從日本回來,已經只剩下最後一個星期了。
雷翊不在的這三週,鄭之南身心舒暢,吃飯也不會覺得味同嚼蠟了,吃得好,睡得好,自然,臉上還長了點肉。
雷翊想著,這傢伙都跟了他兩年多了,最後來個分手炮,也算是獎勵他從前費盡巧思取悅他的行為了。
他並不知道鄭之南並不稀罕什麼分手炮,甚至覺得多此一舉。
這樣想的雷翊下了飛機,哪兒都沒去,直接讓司機開車回鄭之南那裡。
鄭之南不知道雷翊今天回來,看了幾本書,吃了晚餐在花園裡散了散步,洗完澡就早早休息了,因為感冒的緣故,吃了感冒藥,睡得特別沉。
雷翊本以為回來就能看到那人的睡顏,結果門打不開,這傢伙不知道什麼時候竟然有了睡覺鎖門的習慣。
雷翊皺著眉頭叫人拿來鑰匙,偷偷開啟了門,準備嚇嚇鄭之南,結果開了門,發現床頭燈亮著,走近一看,床頭櫃上還有半杯水,以及一板吃了兩粒的感冒藥。
這次看到鄭之南的睡顏,還是像上次一樣紅撲撲的,但這次是病態的紅暈,不像上次是因為水蒸氣的緣故。
能看出來,他生病了。
這讓雷翊不由升起一絲憐惜,而且每次看到他睡著的樣子,雷翊心中那股嫌棄就會煙消雲散。
他在想,如果這傢伙白日裡也能如晚上這樣看起來給人乖順的感覺,不會不知好歹的去做一些讓他反感的事情,或許他願意讓他留在他身邊久一點,再久一點。
但雷翊知道,這一切都只是假象,他本質還是一個令他不喜歡的存在,既然已經厭棄了,何必留在身邊礙眼。
既然要放了他,就讓他走吧。
他身邊的人,最近又幫他物色到了一個與那個傢伙很相似的男人,不過要比那個人聽話一些,也不會幹一些讓他煩躁的事情。
果然他是心老了,喜歡的口味也跟著變了。
之前還覺得床上這種小妖精很帶感,但是看到他目光短淺的做一些蠢事情後就越來越沒好感。
可能是一種葷菜吃久了,喝一口清粥也覺得別有一番滋味。
這樣想的雷翊,去隔壁洗了澡才又回到鄭之南的房間,免得打擾到他。
雷翊想著,既然生病了,那就等他睡一覺起來了,再來分手炮,現在就陪著他睡一會兒,反正飛了那麼久的時間,他也有些倦。
因為外面下雨的緣故,11月份的夜晚已經開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