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事情不是真的,他不討厭的同時反倒很欣賞他從容鎮定的態度,很有魅力,舉手抬足都是氣定神閒。
這種感覺很奇妙,在你明明知道對方的家境不過是個小富即安,和費家比起來,鄭家的家境也的確是如此,然而對方卻表露出了一種對一切都很隨意,如果是其他人與費家的人見面,就算不是他費毓本人,只是遠房親戚,對方的態度也絕對是誠惶誠恐,甚至感激不盡,因為這太難得了,一步登天的機會不是沒有可能發生,所以他們才惶恐不安,生怕自己做的不好不妥。
但他對面的這個青年不是,他不僅不是,還與他平常姿態的吃茶聊天,彷彿他們真的只是聊一聊往事,感慨一下。
費毓不想再打啞謎,他放下手裡的茶杯,想給鄭之南一個機會。
“或許你有什麼事情沒有告訴我?”
鄭之南露出迷茫的神情,對費毓說:“什麼事兒?”說裝也是裝,說不裝也不是裝。
聽費毓的話,原主肯定和他有過交集,但至於發生過什麼,鄭之南是真的兩眼一抹黑,所以他的茫然似真似假,渾然天成。
費毓定定的看著鄭之南的眼睛,那裡面的迷茫不似作假,甚至看起來該死的懵懂純淨,他都要懷疑是自己腦補太多,那一晚上什麼都沒有做。
可他認認真真的回憶那天醒來後的感覺,分明就是與人發生了親密的事情,他以為是聚會上新來的那個頻頻對他示好的人,以為只是普普通通的彼此解決生理需求,所以對方才什麼都沒說就靜靜離開,他當時應該還覺得對方很識趣,沒有因為和他做了就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同,然後他就拋之腦後,再也沒有想起來過這件事。
可看記錄,根本不是什麼別人,他的房間只有那麼一個人待了一晚,凌晨就偷偷地離開了。
他還在裝傻?
非要直白的挑破一切嗎?
費毓心中雖然思緒萬千,面上還依舊是自若的神情,沒有什麼異樣,他聞言露出個笑容說:“看來你是真的忘了許多事情,連那天你在我房間待了一晚上的事情都不記得了。”看似平靜的道出曾經的事情,卻讓鄭之南察覺到了冷淡。
就像是對他失望了。
為什麼會是失望?
原來原主和費毓當年早就在一起過?
兩人是舊情人?
那個時候原主應該才18歲?或者19歲?
所以是做兼職認識的費毓?
其實少年人愛慕比自己高大英俊成熟的人是很正常的,所以原主喜歡過費毓?
就在鄭之南一條條擺出各種可能和推測的時候,費毓說:“那天我喝得很醉,幫你教訓了那幫人後,你扶我回房間,就一直沒有出來,後來因為我醒來有事情要飛去國外處理,就沒有想過原來我們做了,再後來,我去會所,你已經不在那裡做兼職了,我想知道,那天晚上的事情,你還記得多少,雖然三年多了,我因為喝酒不記得,你那天是清醒的,真的一絲一毫都不記得嗎?”
費毓說完就看到鄭之南露出了隱忍的神情,那裡面有悲傷,有不安,還有無措。
正在飆演技的鄭之南內心震盪,他怎麼都沒想到原主之前那麼大膽,竟然是他主動的,趁費毓醉酒的時候與他發生了親密行為。
等等——
不對勁。
事情有些不對勁。
發生關係。
身邊有個像費毓的小孩。
分開後從未主動去和費毓聯絡。
既然原主早就和費毓有聯絡,身邊有個像費毓的小孩絕對不是巧合,不是作者隨便寫的劇情,這裡面一定有什麼地方是被他忽略的。
什麼地方?
鄭之南第一次有了崩潰的感覺,這種崩潰是指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