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這個法號。面上閃過了一絲絲的黯然與回念之色。
……
一個小時候。我帶著穿上了簡易的束腰連體裙和寬邊花色圓頂帽的狐仙離開了家門。在家外的街道上我和宋道明分成了兩路。他帶著貓女去了我安排的一家酒店。酒店是我讓無錫市的新市長毛平。他是當初在玉祁酒廠事件中被我控制的無錫市高層之一。也是我在無錫市最大的底牌所在。利用他的關係。找一家保密性可以的酒店讓貓女入住完全不是問睿��
在突發情況下。這座靠山非常有用。
而宋道明則是暫時和句號一起回了南禪寺。而我則是連夜打通了尉文龍的電話。告訴了他行動時間稍微提前的事。之後我才帶著狐仙乘坐了一輛我從一名外地搬入的居民那裡借到的凱迪拉克XT。我特意借了掛著外地車牌的車。當然也是為了避免行動時被人透過追查車牌而查到出處的考慮。
每次行動之前。我用車的挑選物件都是非常的講究的。比如說。我必須先對控制者的家庭情況、工作環境和用車情況有一定的瞭解。不然胡亂被我借用了車輛。若是被身邊的親人所知道了。會引起一定的糾紛。所以我找的物件。一般都是分居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