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間的光亮讓女孩覺得刺目,她閉了一下眼睛。當她再睜開時,看到男孩的頭,側枕在枕頭上,被子齊齊地蓋到下巴,瞪著一對眼睛看她,那模樣怪異又陰森,因為他的眼睛眨也不眨,而且被子下面卻沒有人體應有的的起伏!
下意識地,她猛得掀開被子。而被子下面的東西,讓她發出了一聲震碎黑夜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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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榮華路上的所有人都在談論情人旅店的謀殺案,因為半夜那聲尖叫嚇醒了附近所有睡夢中的人,而隨之而來的警笛聲更是讓人們知道一定是出了大事,於是大著膽子在寒冷的冬夜裡跑出來探聽情況。
懶三就不用提有多麼沮喪了。
開旅館的人就怕這個事,會嚴重影響他的生意。而這件倒黴事怎麼會發生在他身上,讓他又驚恐又納悶。
當時他睡得很香,恍惚中聽到了一點異動,但他並沒有在意,只是當那聲尖叫穿越了地下室的厚木門,一路徑直傳到閣樓上他的房間時,他才驀然驚醒,一下就意識到大事不妙。
他胡亂穿上衣服,赤著腳跑出來,確定尖叫聲來自地下室後,就一邊安撫被驚醒後的房客,一邊和幾個膽大的男房客來到發出聲響的地方。
“一定是那女孩做噩夢了,她看著就一幅膽小的樣子。”他說給那幾個男房客他的推測,其實是想勸服自己,因為他越往下走,就越不安,可他作為這裡的主人又不得不硬著頭皮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我猜她的男朋友正在抱著她安慰哪,說不定我們能看到香豔的場面!”
“是啊,也許人家都不給開門呢!”只有一個房客搭他的腔,但聲音有點抖,明顯並不大相信。
懶三不知說什麼好,哼了兩聲表示回答,穿過了一樓的客廳,拐進了通往地下室的通道。
一進通道,就有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鼻而來。
後來懶三想起當晚的事,認為如果可以想一下的話,他可能不會進去,也就不會嚇成那個樣子。可當時幾乎是下意識的,他遲疑的走了進去,有三分好奇,倒有七分害怕,那幾個人也以同樣的狀態跟在他後面。
他拿的是特大號的手電,可以照得見前方二十米的地方,所以一進通道他就見到地上躺著一個人,頭部向著裡面。
手電的光一寸寸移向裡側,可以讓懶三慢慢看見躺在地上的人的輪廓。那是個男人,從衣著打扮上看出是那個住地下室的男生,然而他並沒有辦法確認,因為那個男人――沒有頭。
當時他丟人的大叫,聲音比剛才尖叫的女聲更加驚恐。一向老鼠膽的他甚至當場嚇得尿了褲子,連跑也跑不了,是被個冷靜的房客架出來的。
報警後,他仍心有餘悸,警方在勘察現場,並詢問他問題的時候他甚至不能正常回答。
但是他知道,當時門在裡面反鎖著,警方只好破門而入。房間的床上,女孩渾身赤裸著躺在床上,渾身都是青紫的手印。
說是手印,又不能確定,因為比正常人的手印短小,形狀極不規律,象是獸爪或者手有殘疾的小孩的手。
女孩的旁邊,被子擁成一團。警方猜測外面無頭男屍的頭就在這下面,所以小心地揭開了被子。
情況與他們的猜測是一致的,但變態的是,他的脖腔下方插著一根木棍,好似一條吃得只剩頭和刺的魚!
那木棍後來被證實是王姐平時做衛生用的拖把杆。
懶三被告知不得洩露所知的現場情況,實際上他不會那麼做的,因為他想起來就怕,哪還敢說,而且他也並不知道其中的細節。
事實上,這彷彿又是一起密室謀殺案。
門被反鎖,而且是那種老式的門栓式的鎖,警察衝進去時也比較費力。女屍透過屍檢得知在死前有過